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县本级决算的报告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5年县本级决算的报告
——2026年7月28日在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陶 波
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规定,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县常务委员会提出2025年县本级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请审查。
一、2025年县本级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5年,自治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数(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167.4%,与上年决算对比(以下简称同比)增长11.1%。其中,税收收入2.43亿元,完成预算的120%,同比增长7.2%;非税收入3.72亿元,完成预算的225.2%,同比增长13.8%。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2025年,自治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53.02亿元,完成预算的130.4%。转移性收入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上级补助收入34.81亿元,完成预算的133.5%,同比增长3.1%,超出预算较多主要是年初预算按提前下达补助收入编制(提前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预计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预计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70%)。其中:返还性收入54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1.56亿元,完成预算的127.2%;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71亿元,完成预算的374%。
(2)调入资金660万元,完成预算的6600%,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549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11万元。
(3)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亿元,主要是弥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缺口及支持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支出。
(4)上年结余收入12.45亿元,为2024年结转至2025年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
3.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决算情况。一般债务转贷收入7431万元,完成预算87.4%。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140万元,自治区收回上年置换债券3209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8500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5年,自治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64亿元,完成预算的98.2%,同比增长4.5%。持续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积极筹措资金,将有限财政资金优先保障“三保”、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等重点支出,做到有保有压、有增有减、有快有慢。其中,支出较快的科目有:国防支出521万元,完成预算的160.3%;公共安全支出9636万元,完成预算的113.6%;教育支出9.10亿元,完成预算的117.7%;科学技术支出4626万元,完成预算的36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6亿元,完成预算的142.1%;卫生健康支出3.97亿元,完成预算的123.5%;农林水支出10.72亿元,完成预算的182.6%;金融支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22%。支出较慢的科目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4亿元,完成预算的6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31万元,完成预算的48.5%;节能环保支出4598万元,完成预算的77.3%;城乡社区支出5591万元,完成预算的16.7%;交通运输支出1.84亿元,完成预算的36.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4.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7万元,完成预算的69.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56万元,完成预算的64.5%;住房保障支出1.23亿元,完成预算的8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53万元,完成预算的79.1%。支出较慢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推进慢,达不到支付条件,加上财政资金不到位等因素共同造成的。
5.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2025年,自治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16.27亿元。转移性支出项目完成的具体情况:
(1)上解上级支出7218万元,完成预算的95.8%。
(2)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38亿元,来源于预算执行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调入资金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余。
(3)调出资金3690万元。
(4)年终结余4.8亿元(均为专款结转,无净结余)。
6.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决算情况。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1亿元,完成预算的99.2%,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9600万元、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还本支出521万元。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三公”经费使用情况。2025年,自治县本级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合计666万元,比预算减少280万元,同比下降9.9%,主要是各部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相关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3万元、运行维护费477万元),比预算减少161万元,下降9.8%;公务接待费176万元,比预算减少119万元,下降10.2%。
2.预备费使用情况。2025年,自治县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5428万元(含抚恤金2600万元)。已按程序报备分配5122万元,主要用于抚恤、灾害防治及治理等一次性不可遇见支出,结余资金全部收回统筹安排。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情况。2025年,年初余额5.78亿元,动用5.7亿元,调入10.38亿元,年末余额10.46亿元。
4.上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自治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专款12.45亿元。2025年,自治区收回历年置换债券3209万元,累计支出3.22亿元,1243万元结转到2026年使用,其余的8.79亿元作结余资金收回预算。
5.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资金使用情况。2025年,收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9804万元,主要用于城区防洪排涝整治工程、城市更新改造工程、以工代赈项目及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累计支出3418万元。
6.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2025年,共筹措衔接资金5.15亿元(其中,中央3.26亿元、自治区1.34亿元、市级4030万元、县级1500万元)和粤桂协作资金5424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全年累计支出4.86亿元,支付率94.4%。
与向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同口径)相比,2025年自治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总支出同时减少83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5年,自治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6790万元,完成预算的37.1%,同比下降38.6%。具体构成如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949万元,同比下降43.4%,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遇冷导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减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62万元,同比下降47.8%,主要原因是工程投资减少,相应征收的配套费减少。污水处理费收入1050万元,与上年持平。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429万元,同比下降25.3%。
自治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收入13.07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13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13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36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1900万元、置换债券8.29亿元、化债资金1.88亿元)、调入资金369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5年,自治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2亿元,完成预算的97.6%,同比下降36.6%。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2亿元,同比下降51.6%;农林水支出863万元,同比下降23.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969万元,同比增长2053.3%;其他支出5541万元,同比增长107.8%;债务付息支出5510万元,同比增长28.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90万元,同比增长66.7%。
自治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支出9.93亿元。其中: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50亿元、调出资金549万元、年终结余1.38亿元(均为专款结转,无净结余)。
与向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同口径)相比,2025年自治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总支出保持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5年,自治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万元(全是利润收入),完成预算的53.3%,同比增长60%。
自治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性收入9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2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5年,自治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零。
自治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性支出111万元。其中:调出资金111万元。
与向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同口径)相比,2025年自治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总支出保持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41亿元,完成预算的118%,同比增长11.2%。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5亿元,完成预算的144%,同比增长13.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36亿元,完成预算的104.7%,同比增长10%。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8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同比增长10.2%。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4亿元,完成预算的115.9%,同比增长23.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同比增长5.6%。
收支相抵,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1.5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1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持续健康运行。
与向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同口径)相比,2025年自治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增加2589万元(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50万元)、自治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保持一致。
(五)政府债务情况
1.限额及余额情况。2025年,自治县政府债务限额50.1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3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6.79亿元),自治县政府债务余额50.0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3.2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6.78亿元)。自治县政府债务余额均在自治区下达债务限额内。
2.政府债务转贷收入。2025年,我县获得自治区转贷政府债券11.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7431万元(新增债券2140万元、自治区收回上年置换债券3209万元、再融资债券8500万元),专项债券10.36亿元(置换债券10.17亿元、再融资债券1900万元)。新增一般债券用于城乡供水工程、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置换债券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和偿还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
3.还本付息情况。2025年,偿还到期本息2.63亿元(其中:本金1.28亿元、利息1.35亿元)。其中:通过再融资债券资金偿还债务本金1.04亿元,通过县本级资金偿还法定债务本息1.5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1100万元、一般债务利息6895万元,专项债本金215万元、专项债务利息6025万元,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本金1120万元、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利息580万元)。
目前我县政府债务等级为绿色,风险总体可控,未发生政府债务风险事件,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自治县财政局将绩效管理作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监管的重要抓手来抓,积极推动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督促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一是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编制环节,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未按照规定设置绩效目标或目标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二是绩效监控。建立全覆盖监控和财政重点监控相结合、线上预警+线下整改相结合的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模式。对所有项目支出开展全覆盖监控,采取收回、调整或暂停预算安排等方式及时纠偏,减少财政资金闲置和损失。三是预算绩效评价。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项目7个,涵盖育儿补贴、残疾儿童康复、农村产业基础提升、糖料蔗良种推广、以旧换新、住房消费、工业经济稳增长等重点领域,涉及财政资金1.17亿元;全县72个一级预算单位整体自评,3个预算单位财政评价,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将绩效目标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财政管理情况
1.部门预算管理情况。持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资金配置使用效益。完善基本支出预算编制,通过公用经费分类分档,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经费。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将立项依据充分、测算过程科学作为项目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推动各部门编实编细编准项目支出。优化项目库建设管理,实施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前谋划储备项目,按重要程度明确项目优先等次,突出经费保障重点。2025年预算压减部门项目支出1亿元;其中,取消项目109个、减少预算金额5502万元,对项目289个压减预算金额4535万元。
2.国库集中支付情况。按照“预算指标控制资金支付”和“先支付、后清算”机制,规范资金支付流程。2025年,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国库集中支付资金12.44万笔、61.01亿元;其中:直接支付2.47万笔、33.28亿元;授权支付9.95万笔、11.97亿元;实拨197笔、15.76亿元。公务卡报销5211笔、1486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积极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积极运用“政采云”平台,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2025年,自治县政府采购项目预算1.03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01亿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4%,节约资金197万元,节约率1.9 %。其中:货物类项目实际采购金额2517万元、工程类项目实际采购金额2408万元、服务类项目实际采购金额5216万元。精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积极助力中小企业发展,授予中小微企业采购合同金额8829万元,占全县政府采购金额的87.1 %。
4.财政评审情况。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的作用,为政府节约项目建设资金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2025年,完成各类评审预结算项目370个,送审金额16.45亿元,审定金额15.14亿元,核减资金1.31亿元,综合审减率8%。其中:招标控制价评审任务153个,涉及报审金额4.34亿元,审定金额4.08亿元,核减资金2575万元,综合审减率5.9%;竣工结算评审任务217个,涉及报审金额12.12亿元,审定金额11.06亿元,核减资金1.05亿元,综合审减率8.7%。评审内容涉及市政工程、民生工程、水利工程、农田基本建设工程、新农村建设等项目。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狠抓财政管理,财政提质增效
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深化零基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将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严控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狠抓财政收支管理,强化资金统筹整合能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支出进度,做好加减法。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达6.15亿元,创历史第二高,比上年增收6159万元,增长11.1%,连续两年获得自治区财政厅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二等奖;获得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收入34.81亿元,比上年增加1.04亿元;获得自治区转贷债务收入11.1万元,比上年增加4.67亿元;年初预算压减部门项目支出1亿元;政府采购节约资金197万元;预结算项目财政评审核减资金1.3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达42.64亿元,增长4.5%;实现融资平台公司“隐债清零”目标,7家融资平台公司已全部获得自治区批准退出融资平台;累计完成工科贸局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台账清欠目标34.23%;消化暂付款26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及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均实现了同比增长。
(二)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兜牢民生底线,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始终坚持以人为中心发展思想,把改善人民生活、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对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投入,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全年民生支出37.67亿元,同比增长5.1%。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8.4%。其中:5个自治县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扎实完成。新建、改扩建和维修学校项目77个,新增各阶段学位800个,县民族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正式启用。放发就业补助资金2389万元,城镇新增就业868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68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4.9万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达37.24万人次。发放各项救助资金1.62亿元,保障各类救助对象78.32万人次。改造老旧小区33个,修缮市政道路及设施58处。
(三)积极筹措资金,助推乡村振兴
2025年,共筹措整合各类资金5.69亿元支持乡村振兴工作。产业帮扶覆盖率达98.9%,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8万人,“3+1”保障和兜底保障持续提升,2025年新纳入监测对象180户681人,稳定消除风险558户2050人,建设完成155个乡村建设项目,建成121条产业路及屯级路、22条道路水毁修复、10个农村环境整治项目、784户厕改。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四)积极落实直达资金机制常态化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稳住经济大盘工作部署,积极落实直达资金机制常态化各项举措,加快分配下达直达资金预算,进一步压实部门单位的资金使用主体责任,持续推动项目尽快达到支付条件,加快直达资金支出。同时加强直达资金监控,切实管好用好直达资金,更好发挥资金惠企利民实效。纳入直达资金管理4.88亿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4.64亿元),累计支出4.42亿元(其中中央直达资金4.31亿元),支付率90.7%(其中中央直达资金92.8%)。
(五)强化财政监督管理
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加强财经领域问题专项监督检查,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重点对单位往来款以及存量资金的监督和清理,督促被检查单位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强化对部门预决算公开、“一卡通”管理、“两随机一公开”和代理记账行业等领域的检查督查,高效服务社会高质量发展。严格控制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机制,2025年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水利发展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基建支出等46项目中央转移支付收入11.72亿元纳入动态监控,全年共触发监控规则40条、涉及金额680.45万元,经认定39条正常,1条违规、所涉及金额0.85万元已退回国库完成整改,多维度保障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规范。
(六)狠抓财源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积极培育壮大实体经济,同心协力共抓财源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109项“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进120项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办理时限缩短8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依托融水资源禀赋,积极引进税收贡献率高、低能耗、高附加值的企业入驻融水。全年新签约项目20个,投资额达37.4亿元、增长46.32%,招商引资项目完成投资14.8亿元。积极推动林产加工、新能源、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等七大支柱产业发展。新增规上木材加工企业6家,规上木材加工业产值增长11%,融水成为“兔宝宝”品牌核心生产基地。积极贯彻落实组合式税费、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惠企贴息”等惠企政策。落实减税降费及退税3.45亿元,中小微企业采购合同金额8829万元,新增金融惠企贴息贷款金额5.68亿元,新增市场主体2932户。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做好“筑巢引凤”,做强做优做大木材加工、新能源、农副食品加工等产业。工业投资完成15.81亿元。新建成及盘活标准厂房面积4.89万平方米,新增入园企业5家。新增规上工业企业8家,规上工业总产值完成64.73亿元,增长9%。
三、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自治县审计局对2024年自治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共18个。截至2026年6月末,已完成整改17个,整改率达94.4%,其中:立行立改的问题15个,已整改15个,整改率达100%;分阶段整改的问题2个,已整改2个,整改率达100%。未完成整改1个(分阶段整改1个)。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自治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自治县财政局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完成整改工作,对整改进度慢的单位,采取约谈方式推进整改。同时加大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财政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推动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改革,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和预算绩效管理,着眼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强化绩效预算评价结果运用,持续压减削减低效无效支出,推动预算安排有保有压,集中财力办大事。积极推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改革,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二)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增强保障能力。加大收入组织力度,深挖增收潜力,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重点税源监控,持续推进欠税清缴工作。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力度,强化县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
(三)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财政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将“三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优先、资金拨付优先、库款保障优先、国家标准优先、民生保障优先”的要求,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实行债务台账常态化管控,细化化解方案,用足用好各类政策资源,持续深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四)坚持依法理财,自觉接受人大、审计等部门监督。深入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落实自治县人大批准的预算,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深化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增强监督穿透力和有效性。自觉接受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处理到位,全面提升审计整改实效。强化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五)加强财源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充分利用好上级政策,超前谋划储备项目,推动重大项目落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惠企等政策。利用我县资源禀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培植税源,做大做强财政蛋糕。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奋力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凝心聚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融水实践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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