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附件1
133融水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133融水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计划。
(三)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实施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建立应急管理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报告制度。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及协助上一级应急部门处置的灾害工作。
(六)协助县人民政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事件,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衔接各部门各乡镇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城镇、村寨、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县消防工作,指导乡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县城镇、村寨和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县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损失核查,管理、分配上级下发和县本级救灾物资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自治县本级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融水苗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
(十六)组织建立健全全县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指导各乡镇防震减灾工作,监督、检查全县防震减灾工作。
(十七)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融水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少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情况
融水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共有直属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行政单位分别是融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分别是融水县应急管理监察大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融水县应急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113融水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494.76万元,同比减少6.63万元,同比下降0.44%,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收入总预算1494.76万元,同比减少6.63万元,同比下降0.44%。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04.29万元,同比减少97.1万元,同比下降6.47%。
(二)上年结转结余收入90.47万元,同比增加90.47万元,同比增长100%。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资金减少。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支出总预算1494.76万元,基本支出预算939.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2.84%,同比增加7.9万元,同比增长0.85%。项目支出预算555.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7.14%,同比减少14.53万元,同比下降2.55%。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9%,同比增加17.24万元,同比增长14.72%。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72.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88%,同比增加45.93万元,同比增长170.11%。
3.221类住房保障支出70.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69%,同比减少0.21万元,同比下降0.30%。
4.224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17.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44%,同比减少69.59万元,同比下降5.41%。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939.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2.84%,同比增加7.9万元,同比增长0.85%。
2.项目支出预算555.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17%,同比减少14.53万元,同比下降2.55%。
2023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资金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94.7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4.7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0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17.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04.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9.29万元,项目支出465.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6.7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7.5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缴费。
(三)行政单位医疗45.9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
(四)公务员医疗补助27.0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五)住房公积金70.0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住房公积金缴费缴费。
(六)行政运行64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78.8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1.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开支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2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八)灾害风险防治35.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九)安全监管25.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十)应急救援112.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十一)其他应急管理支出293.0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9.2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26.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1.38万元、津贴补贴105.37万元、奖金9.24万元、绩效工资34.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6.7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5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00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3.35万元、住房公积金70.0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5.37万元、退休费17.59万元、奖励金0.04万元。。
(二)公用经费113.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41万元、水费0.80万元、电费3.45万元、邮电费9.66万元、差旅费19.61万元、维(修)护费0.87万元、会议费4.13万元、培训费2.86万元、公务接待费1.91万元、福利费3.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2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0.15万元,比2022年预算88.84万元,同比减少18.69万元,同比下降21.0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1.91万元,同比减少0.07万元,下降3.54%,减少的主要原因:安全生产事故检查次数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17.25万元,同比减少0.35万元,下降1.99%,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应急车辆运行维护经费减少。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17.25万元,同比减少0.35万元,下降1.99%,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应急车辆运行维护经费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同比减少10万元,下降16.67%。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5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0万元,下降16.67%;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50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采购支出预算0万元。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5万元,其中: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买服务支出预算5万元,通过政府性基金安排购买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
十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公开的项目是乡镇专职消防队车辆装备配置欠付款,预算支出241万元,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41万元,通过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具体指标设置情况详见附件4。
十三、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行政运行预算113.11万元,同比减少8.83万元,同比下降7.2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开支。行政运行经费减少的原因:资金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我部门实有在编车辆6辆,5辆为融水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所有,1辆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所有(车辆使用权让于融水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按用途划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为5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中:机关本级核定公务用车编制6辆。
第三部分:133融水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表1)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表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表6)
七、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表9)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0)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表11)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此部分必须有,以下所列事项仅供参考。关于对哪些名词作出解释,主要对涉及本篇内容中所含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各部门注意不要盲目照搬照抄,可参考历年本部门自己的做法,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做法)。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桂公网安备 450225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