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2月26日组建成立,根据《自治县党委办公室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融办发﹝2019﹞3号)要求: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等整合,组建成立县医疗保障局,作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柳州市有关医疗保障及医药价格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制定部门规章制度,拟订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和县本级制定的医疗保障和待遇政策,并对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并对实施情况进步督促检查,推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对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执行自治区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并组织实施。
(六)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七)组织执行自治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制度改革,拟订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评价考核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共有直属单位2个。 其中:
(1)行政单位1个,是融水县医疗保障局机关;机关本级内设科室为:办公室
(2)全额事业单位 1个,是融水县医疗保障服务管理中心;融水县医疗保障服务管理中心内设科室为:办公室、财务股、大厅管理股、待遇审核股、生育两定点管理股、基金管理股、稽核内控信息股。
(二)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共有直属单位2个。
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分别是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能主要职能是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常务、人事、财务、安全、保密、信访、预决算、内部审计、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绩效考评、机构编制和对接其它部门等工作。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医疗救助的经办工作。
(2)贯彻执行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经办规程、相关技术和服务标准,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标准化体系建设。
(3)参与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的管理工作,协助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
(4)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县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对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的医保基金实施监管;负责稽核处理违反协议、违规违法欺诈骗保行为;负责协助开展异地就医的管理和监督。
(5)负责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推进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事业发展。
(三)部门人员编制总数为42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6人。编内在职41人,其中:行政在职6人,全额事业在职35人。退休补助5人。非在编人员12人。
1、机关本级
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工勤编制0人。编内在职6人,其中:行政在职6人,工勤编制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补助1人。
2、融水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全额事业编制36人,编内在职35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总收入 6105.82万元,同比减少1186.52 万元,下降16.27 %;总支出6105.82万元、同比减少1186.52万元,下降16.27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总收入6105.82 万元,同比减少1186.52 万元,下降16.27 %,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05.82 万元,减少1186.52 万元,同比下降16.27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项目基金资金减少。根据文件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医疗保障专责小组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柳州市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困难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柳医保发[2022] 35号)。“实施脱贫人口参保资助政策。对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监测的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在过渡期内,执行资助参保渐退政策,对其参加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分别按个人缴费部分的60%、50%、40%、30%的比例进行资助。其中,2014年、2015年退出户每年按不高于个人缴费部分的30%进行资助,相关经费由各市、县(市、区)政府按规定统筹解决,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要求不允许支出的补助资金除外。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监测的脱贫人口同时对应多个身份类别的,按资助的最高标准进行资助”。故项目基金预算脱贫人口参保资助相对比去年减少。2.社保保险基数减少,2025年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年初没有做预算。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总支出 6105.82 万元,同比减少1186.52 万元,下降16.27 %。
主要包括:基本支出预算 52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4 %,同比减少135.18万元,下降20.41 %。项目支出预算5578.5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91.36 %,同比减少1051.34 万元,下降 15.86 %。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036.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3.36%,同比减少340.92万元,同比下降14.34%。
(2)卫生健康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025.5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5.93%,同比减少837.66万元,同比下降17.22%。
(3)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43.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1%,同比减少7.95万元,同比下降15.43%。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2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4%,同比减少135.18万元,下降20.41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5578.5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91.36 %,同比减少1051.34 万元,下降 15.86 %。
2025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项目资金减少。根据文件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医疗保障专责小组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柳州市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困难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柳医保发[2022] 35号)。“实施脱贫人口参保资助政策。对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监测的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在过渡期内,执行资助参保渐退政策,对其参加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分别按个人缴费部分的60%、50%、40%、30%的比例进行资助。其中,2014年、2015年退出户每年按不高于个人缴费部分的30%进行资助,相关经费由各市、县(市、区)政府按规定统筹解决,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要求不允许支出的补助资金除外。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监测的脱贫人口同时对应多个身份类别的,按资助的最高标准进行资助”。故项目基金预算脱贫人口参保资助相对比去年减少。2.社保保险基数减少,2025年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年初没有做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总支出 6105.82 万元,同比减少1186.52 万元,下降16.27 %,主要原因是1.项目资金减少。根据文件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医疗保障专责小组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柳州市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困难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柳医保发[2022] 35号)。“实施脱贫人口参保资助政策。对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监测的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在过渡期内,执行资助参保渐退政策,对其参加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分别按个人缴费部分的60%、50%、40%、30%的比例进行资助。其中,2014年、2015年退出户每年按不高于个人缴费部分的30%进行资助,相关经费由各市、县(市、区)政府按规定统筹解决,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要求不允许支出的补助资金除外。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监测的脱贫人口同时对应多个身份类别的,按资助的最高标准进行资助”。故项目基金预算脱贫人口参保资助相对比去年减少。2.社保保险基数减少,2025年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年初没有做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105.82 万元,同比减少1186.52万元,下降16.27 %,主要原因是1.项目资金减少。根据文件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医疗保障专责小组于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柳州市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我市困难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柳医保发[2022] 35号)。“实施脱贫人口参保资助政策。对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监测的脱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在过渡期内,执行资助参保渐退政策,对其参加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分别按个人缴费部分的60%、50%、40%、30%的比例进行资助。其中,2014年、2015年退出户每年按不高于个人缴费部分的30%进行资助,相关经费由各市、县(市、区)政府按规定统筹解决,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要求不允许支出的补助资金除外。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监测的脱贫人口同时对应多个身份类别的,按资助的最高标准进行资助”。故项目基金预算脱贫人口参保资助相对比去年减少。2.社保保险基数减少,2025年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年初没有做预算。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8.1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补助金及春节慰问金。
(二)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47万元,其中: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45.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2083099财政代缴其他社会保险费支出1983.12万元,其中:全部为项目支出1983.12万元,主要用于对稳定脱贫人口(含2014-2015年退出户)参加202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1494.96万元;对城乡低保对象及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中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参加202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488.16万元。
(四)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费支出22.46万元。其中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22.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医疗费支出。
(五)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2万元。其中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494.5万元,其中全部为项目支出1494.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对参保人员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财政补助资金1494.5万元。
(七)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2092.9万元,其中全部为项目支出2092.9万元,用于县级财政对城乡医疗救助的补助资金1271.9万元、县级财政应安排原健康扶贫兜底保障资金821.00万元。
(八)2101501行政运行40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4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绩效工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
(九)2101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万元,其中全部为项目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医保工作经费、邮电费。
(十)2210201住房公积金费用4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527.3万元,同比减少135.18万元,下降20.41 %,主要原因是社保保险基数减少,2025年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年初没有做预算。其中:
(一)人员经费472.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二)公用经费55.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3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减少0.2万元,下降13.99%,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 0 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 1.23 万元,比上年减少0.2 万元,下降13.99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1月有1人退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 0 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 0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55.06 万元,同比减少2.94万元,下降 5.07 %,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水费、电费等支出。运行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1月有1人退休。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 0 万元,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其中:集中采购预算 0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0 %,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分散采购预算 0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0 %,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 0 万元。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安排。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资产账面价值共计 315.17万元。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为 0 辆,实有车辆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融水县本级项目7个,预算资金 5578.52 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1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桂公网安备 450225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