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国营贝江河林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融水苗族自治县国营贝江河林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国营贝江河林场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国营贝江河林场2025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融水苗族自治县国营贝江河林场地处柳州市桂北山区融水县境内,林地与融安、罗城两县接壤。林场始建于1953年4月,现经营面积22.6万亩,以经营杉木为主,森林总蓄积量约133万立方米,年产杉木约3万立方米,为桂北地区重要的杉木生产基地。融水苗族自治县国营贝江河林场原属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2016]12号、《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融政办发[2016]105号)文件精神,2016年11月将融水苗族自治县国营贝江河林场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业务上受自治县林业局监管,机构规格为相当于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及自治县林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及地方各级政府制定的各项条例,培育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二)拟订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按照森林经营方案和年度计划实施森林经营管理工作。开展资源调查、林业统计、林业资产核算和森林资源档案更新、管理工作。
(三)以“培资源、保生态”为首要目标,持续建设国家级林木良种基地,加强林业科学研究,培育、推广良种苗木,加强森林资源培育,经营树种多样化,做好公益林管理工作,提高森林质量,整体提升国有林场森林生态效益。
(四)以国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为核心,加强辖区资源管护巡查,联合执法单位加大林业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偷砍盗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
(五)依法经营销售林场木材产品和其它产品,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业产品、生态旅游,促进林场持续健康发展。
(六)负责做好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工作,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七)负责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八)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负责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和财务核算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
(九)完成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融水苗族自治县国营贝江河林场场部设在融水镇民族路1号润东融洲风情一期十栋。融水苗族自治县国营贝江河林场总场机关机构设置9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人事管理科、生态修复科、种苗站、营销科、财务科、林政资源管理科、防火与安全生产办公室,下辖10个分场:三防分场、江门分场、小荣分场、高岭分场、新安分场、下洞分场、东华分场、永乐分场、木王分场、梧村分场。
(二)融水苗族自治县国营贝江河林场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257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0人,事业编制240人,工勤编制0人。编内在职240人,其中:行政在职0人,全额事业在职240人,工勤编制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补助416人。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国营贝江河林场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总收入5493.27 万元,总支出 5493.27万元。总收入同比减少555.91 万元,下降9.19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025年职业年金不做在单位预算以及25年养老保险预算调整减少,基本支出总体减少。总支出同比减少555.91 万元,下降9.1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025年职业年金不做在单位预算以及25年养老保险预算调整减少,基本支出总体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93.2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8.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4.38万元;农林水支出4193.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7.06万元。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总收入5493.27万元,同比减少555.91 万元,下降9.1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025年职业年金不做在单位预算以及25年养老保险预算调整减少,基本支出总体减少。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93.27万元。同比减少555.91 万元,下降9.1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总支出5493.27万元,减少555.91 万元,下降9.1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025年职业年金不做在单位预算以及25年养老保险预算调整减少,基本支出总体减少。
主要包括:基本支出预算3475.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26%,同比减少 717.41万元,下降17.11%。项目支出预算20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74 %,同比增加161.5万元,增长8.7%。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8.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98%,同比减少503.57万元,下降36.45%
2.农林水支出4193.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6.34%,同比增加92.38万元,增长2.25 %
3.卫生健康支出144.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2%,比减少77.95万元,同比下降35.06%。
4.住房保障支出277.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4%,同比减少64.98万元,同比下降19%。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475.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26%,同比减少717.41 万元,下降17.11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258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4.39%,同比减少712.96万元,下降 21.62%;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284.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2%,同比减少16.1万元,下降5.35%;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05.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41%,同比增加11.67万元,增长1.9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0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74 %,同比增加161.5万元,增长8.7%。其中:
(1)森林资源培育支出预算88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4%,同比增加166.5万元,同比增长23.08%;
(2)林区公共支出预算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48%,同比减少20万元,同比下降28.57%;
(3)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预算4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08%,同比增加25万元,同比增长200%。主要原因是:增加杉树阔叶树病虫害防治项目20万元;
(4)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预算103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1.48%,同比增加10万元,增长0.97%。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 5493.27万元,总支出 5493.27元。财政拨款总收入同比减少555.91 万元,下降9.1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025年职业年金不做在单位预算以及25年养老保险预算调整减少,基本支出总体减少财政拨款总支出同比减少555.91 万元,下降9.1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025年职业年金不做在单位预算以及25年养老保险预算调整减少,基本支出总体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5493.27万元,同比减少555.91万元,下降9.1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025年职业年金不做在单位预算以及25年养老保险预算调整减少,基本支出总体减少。
(1)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590.9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生活补助。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7.1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42.6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纳。
(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4,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本年退休职工大额医保缴纳。
(5)2130204事业机构2175.7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发放。
(6)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888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县本级造林抚育、苗木培育项目。
(7)2130226林区公共支出5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县本级林区设施、防火线维护项目。
(8)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42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森林安全防火标识宣传维护项目。
(9)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038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偿还以前年度生产借款项目。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277.06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3475.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26%,同比减少717.41 万元,下降17.11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025年职业年金不做在单位预算以及25年养老保险预算调整减少,基本支出总体减少。具体情况为:
(一)人员经费3190.36万元,主要包括:1、基本工资1151.0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全年职工基本工资;2、津贴补贴267.6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全年职工津贴补贴;3、绩效工资445.14万元,要用于发放全年职工绩效工资;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7.14万元,要用于全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2.65万元,主要用于全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54万元,主要用于全年职工失业、工伤保险缴费;7、住房公积金277.06万元,主要用于全年住房公积金;8、退休费590.96万元,主要用于全年退休职工生活补助和春节慰问金;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4万元,主要用于全年的遗属生活补助;10、奖励金0.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
(二)公用经费284.92万元,主要包括:1、办公费17.35万元,主要用于全年日常办公运转费;2、水费2.89万元,主要用于全年办公用水费;3、电费7.23万元,主要用于全年办公用电费;4、邮电费24.1万元,主要用于全年办公用宽带网络电话费及征订报刊费;5、差旅费96.4万元,主要用于全年办公业务差旅费;6、会议费10.36万元,主要用于全年自行召开的会议及外出参加的会议;7、培训费8.68万元,主要用于全年自行召开的培训及外出参加的培训费;8、公务接待费5.54万元,主要用于全年公务接待费;9、福利费7.2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及驻村人员慰问费;1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3万元,主要用于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11、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食堂运转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27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减少1.63万元,下降10.2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5.54万元,比上年减少0.86万元,下降13.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预算安排8.73万元,比上年减少0.78万元,下降8.2%,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8.73万元,比上年减少0.78万元,下降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减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事业单位相关运行预算284.92万元,同比减少16.1万元,下降5.35%,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各项行政工作的费用开支。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事业运行经费减少的原因:年初压减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 0 万元,同比增加0 万元,增长0 %。其中:集中采购预算 0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0 %,同比增加0 万元,增长 0 %;分散采购预算 0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0 %,同比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按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划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采购支出预算 0 万元。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我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安排。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融水苗族自治县国营贝江河林场资产账面价值共计21386.80083万元。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为 4 辆,实有车辆 16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融水县本级项目11个,预算资金 2018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12(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国营贝江河林场2025年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桂公网安备 450225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