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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政发〔2024〕20号关于印发《安太乡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安太乡

发布日期: 2024-04-08 09:3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

安太乡人民政府

安政发〔2024〕20号

安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太2024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单位:

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太乡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安太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7日


安太乡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本状况,制定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本情况

我乡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个,为尧电村下屯、尧电村洞九洞、尧电村南邵屯、培秀村上屯、培秀村下屯、洞安村甲乐屯及甲报村岺被屯。地质灾害易发区1个,为尧电村上屯。隐患区及易发区内共居住有群众186710人。

二、2024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重点防范区段

根据水利部门提供的《融水区域主要降雨特征值表》,我乡平均每年有暴雨7—8次,大暴雨1—2次,暴雨多出现在4—9月,占全年暴雨总数的87%,以6—7月最多,8—9月次之。每年山洪暴发平均为3—5次,因此,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9月。

根据我乡的地理、气象及地质条件、地质灾害点防范区段:

1.我乡属桂北高寒山区,特别是变质岩露出地区,山高坡陡,山体坡度35—60°,上覆残坡积层以含碎石黏土或碎石为特征,厚度1—3米,结构疏松,强度较低,下优变质岩是不透水层,大气降雨下渗后在松散层内运移,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的重点防范区段。

2.随着新开屯级公路、沿河采沙等人为工程活动的日益加剧,极易引发滑坡、泥石流、塌岸、地裂等地质灾害。因此,此类工程项目所在地同属于重点防范区段。

三、主要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对象及发展趋势预测

全乡共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易发区8处,其中滑坡5处,泥石流3处,威胁人口186710人。我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处于临界状态,在暴雨、长时间降雨、洪水、震动或人为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下,随时可能成灾。

四、地质灾害防治具体措施

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仍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实践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基本目标,着重抓好如下工作:

1.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我乡地理气象条件、地质条件复杂,加之人为工程建设、村级联网路、屯级公路建设加剧,地质环境极为脆弱,地质灾害发生频率高,分布广,危险性大。因此各村、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落实好本地、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实行辖区属地管理。各村、各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属地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2.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群防网络。建立以乡、村、农户三级群防群测网络,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范工作,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制度,在汛期内,乡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坚持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不间断通信联络,一旦发现险情、灾情,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防灾救灾工作,同时按灾情速报制度向上级报告。

五、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检查、执法监察力度。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检查,严格控制有可能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人为工程活动,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险情灾害要及时组织调查和进行责任界定,由人为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要依法追究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坚持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要限期进行治理和整改。

六、要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加强对村镇建设、学校建设用地的管理,凡没有按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或未考虑建设用地条件而批准使用土地和进行工程活动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附件:安太乡地质灾害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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