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自然资规字〔2023〕11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融自然资规字〔2023〕11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二层单位:
现将《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1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
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迎接2023年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融卫〔2023〕16号)要求,为推进我县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现根据全县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以迎接全国爱卫会对我县进行国家卫生县城复审为契机,持续推进健康融水建设。
二、工作目标
高质量完成我县自然资源系统在复审工作中承担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提高疾病防控和卫生健康水平,控制“四害”密度水平。确保我县自然资源系统各项指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要求,并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复审。
三、组织领导
为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现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叶林峰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凤 阳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黎 兵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永胜 党组成员
成 员:陈 琢 办公室主任
石月容 办公室副主任
马融清 办公室副主任兼纪检监察室主任
胡馨尹 办公室工作人员
局机关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日常办公室事务由局办公室具体承办。
局办公室负责总牵头本单位国卫复审各项工作,其中具体负责牵头指导全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生活垃圾工作、疫情防控、机构控烟以及卫生健康宣传工作;
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牵头制定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中设置专门防疫或卫生专项规划工作。
局其余各股室配合完成复审办公室交办的其余事项。
四、工作内容
(一)组建复审工作队伍,推进复审工作。(2023年4月完成)
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迎接2023年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要求,调整完善爱国卫生组织机构,组建复审工作队伍,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科室全面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职责,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层层做好新标准技术培训,熟悉掌握新标准的工作要求。
(二)持续开展健康教育,爱卫和复审工作宣传。(每年常态化开展)
局办公室建立和完善单位爱国卫生运动工作领导小组和日常工作制度,利用自身业务优势,通过电子屏播放健康科普视频、制作健康知识宣传专栏、组织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等,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专业性、多样性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每季在本单位公众号发表一篇健康卫生工作相关报道。完善健康教育相关资料台账。
(三)建立常态化督查工作机制
组成日常巡查和专项督查队伍,建立完善常态化复审工作机制,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单位环境卫生等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摸排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加强督查、巡查、巩固提升,规范收集整改台账,及时通报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限期整改,实行每季末通报一次,并将整改报告报送至县爱卫办邮箱(gxlzrsaw@163.com)。
(四)打造爱国卫生工作示范亮点。(2023年4月底前完成)
各股室积极打造本单位爱国卫生工作示范亮点,精心打造环境卫生整治、健康教育与促进、疾病防控与医疗卫生服务、控烟工作等示范亮点,以点带面扩大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
(五)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每年12月底前完成)
局办公室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2021版)》中各自的职能和分工,对照《国家卫生城镇标准(2021版)指导手册》(详见附件3)要求,于每季度末、每年12月底前分别整理完善的本单位复审工作电子版及纸质版资料,以应对国家卫生县城复审专家组的现场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是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之一。各股室、二层机构要统一思想强化责任担当,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股室落实,统筹推进本系统国卫复审工作,确保我县卫生健康系统承担的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二)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复审工作纳入经费预算,重点保障。
(三)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局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力度,认真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复审工作扎实开展。办公室将对各股室复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
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1日
公 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局各股室及二层单位。
融 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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