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县2025年度第二批廉租房转公租房申请审核符合结果公示
来源:
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5-12-02 17:30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柳政规〔2023〕2号)相关规定,我局对部分廉租房承租家庭的资格进行重新审核。现将符合廉租房转为公租房租住条件的申请家庭审核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从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止)。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8日前向我局提交署实名的检举材料,检举人受法律保护。
联系地址:融水镇寿星北路72号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保障股,检举电话:5128095。
附件:融水县2025年度第二批廉租房转公租房公示名单
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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