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客运业务 公 示
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客运业务
公 示
融水县内各运输企业及相关单位:
现有道路运输企业提出道路运输业务事项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4](10号)《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六条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各单位及时研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意见(如有不同意见的,请注明理由)反馈至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审批窗口。道路经营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亦可通过信件、传真等书面形式反馈意见,但需同时提供联系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证明材料以及所提意见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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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单位 |
申请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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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柳州劲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融水分公司 |
申请续营:振民村-融水镇(标志牌号D02250138);融水镇-良双村(标志牌号D0225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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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交通审批74号窗口
联系电话:0772-5125183
电子邮箱:rsxxzspj@163.com
联系地址:融水县水东新区民族大道203号振城大厦
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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