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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客运业务 公 示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5-11-18 10:46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客运业务

  

融水县内各运输企业及相关单位:

有道路运输企业提出道路运输业务事项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4](10号)《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六条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请各单位及时研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意见(如有不同意见的,请注明理由)反馈至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审批窗口。道路经营者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亦可通过信件、传真等书面形式反馈意见,但需同时提供联系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证明材料以及所提意见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具体事项如下:

序号

申请单位

申请事项

1

柳州劲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融水分公司

申请续营:振民村-融水镇(标志牌号D02250138);融水镇-良双村(标志牌号D02250034)

联系方式: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交通审批74号窗口

联系电话0772-5125183

电子邮箱:rsxxzspj@163.com

联系地址:融水县水东新区民族大道203号振城大厦

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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