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 自查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专章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情况。
8月30日,我局通过组织专题学习会,深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专章,在接下来,我局将组织文旅系统的干部职工开展进一步学习贯彻。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
1.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我局已对近五年内的政策不兑现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未发现“新官不理旧账”问题。
2.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情况推进情况,我局办理过的行政案件中,未有关联到或牵涉到刑事犯罪,未有向公安部门移交过刑事案件,未有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情况。
3.民事一审涉企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情况数据情况:我局无民事一审涉企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权责。
4.行政强制措施规范实施,实施情况:2023年至2024年12月31日,共进行行政强制措施0件,我局始终依法审慎,确保不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同时,注重听取企业意见,最大限度减少执行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5.执法司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排查整治,整治情况:我局不是政法系统内行政单位,未开展有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履职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实行谁办案、谁负责的责任制;通过走访企业、加强排查等方式方法,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重点岗位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目前未发现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等问题。
6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建设情况:经机构改革,我局从2019年开始,未有行政审批职能,无对经营主体设立、变更、迁移、注销职能和业务。
(三)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地方性法规政策清理工作情况
1.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清理工作清理情况:我局未出台过涉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的监督管理情况:我局未制定印发有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违规制定和备案,被上级部门通知整改的情况。
3.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依法公开制度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有符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
(四)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贯彻落实情况
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质效情况:2024年目前我局在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明确告知当事人复议机关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我局未单独建立有行政复议渠道。2024年以来我局未有行政复议案件,未有行政复议纠错、调解和解、复议后败诉情况,未存在行政诉讼案件一审败诉情况。
(五)治领域改革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情况:我局于2024年8月30日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情况:2024年未有涉及我局生效法律文书情况;我局未有法院移送拒不执行判决等情况。
(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贯彻落实情况
1.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印发《2024年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2024年已组织我局执法人员参加线上、线下培训。
2.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我局党组及行政执法工作分管领导、法制审核人员,通过走访文旅场所、检查案卷,检查我局在行政执法中是否存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经检查发现2023年全年涉企行政检查84次,行政收费0元,立案查处5起,行政罚款10000元。2024年涉企行政检查300次,行政收费收费0元,立案查处6起,行政处罚1392元。未发现我局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存在执法乱作为问题、创收执法问题等问题。
3.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情况:我局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广播电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等,我局未制定出台有行政裁量基准制度。
4.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情况:我局制定有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三项制度。
5.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改革情况:根据《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融编〔2024〕33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7名,设大队长1名(副科级),副大队长2名。
6.完善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评估情况:目前我局未委托乡镇、街道开展文化市场执法工作。
7.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情况:印发有《融水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和追究制度》、《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对行政执法监督有制度保障;我局未建立有专门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未专门配备有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但配置有法制审核人员,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案件评查等多种方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2023年办理案件3件,2024年办理案件6件,都经过我局法制人员审核、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8.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情况:我局未出台相关文件设定有罚款项目。2024我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中,未有对当事人采取行政罚款的案件。
(七)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专题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专题会议指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落实情况:一是将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及党内法规纳入我局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将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履职情况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行政能力建设,制定2024年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制定印发有《融水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和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并按照工作计划、制度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法治宣传工作;三是加强安全生产排查,针对网吧、KTV、A级景区、星级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我局今年将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通过实地检查,现场反馈的方式,着重检查了文旅场所的安全生产的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等安全生产情况,共出动执法人员,共出动执法人员2800余人次,检查1300余家次,排查隐患50余个。
(八)“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整改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2024年研究制定了《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同时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今年上半年共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学习4次,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常用法律法规作为必学内容,有计划的进行集中培训讲解,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执法的水平。运用电子屏、微博、公众号等平台,纵深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今年以来,利用电子屏宣传标语10余条、公众号宣传法律法规5部。
(九)2023年度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加强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2024年我局健全(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今年共安排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学习4次;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和完善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以局主要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协调办公室牵头负责,形成各股室及各二层单位为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治建设工作组织体系;落实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工作措施,建立运行保障机制,落实工作首问责任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建设,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摆在推进文旅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抓,全面落实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总结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过程中,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治意识与法治能力有待提升。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观念不强,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法治建设的认识不够深入,法治意识薄弱,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现象。在日常工作中,往往以业务为导向,忽视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决策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法治素养和能力不足。部分工作人员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有限,难以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文旅市场环境。
(三)法治建设机制不健全。制度建设滞后,部分法治建设相关制度未能及时修订和完善,与当前工作实际脱节,导致执行效果不佳。同时,部分制度缺乏可操作性,难以有效落实。
(四)监督机制不完善。法治建设监督机制尚不健全,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监督力度不够,导致部分工作存在“走过场”的现象。此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未能形成有效合力,难以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督。
(五)执法队伍力量薄弱:随着文旅市场的不断发展,执法任务日益繁重,但执法队伍数量并未相应增加,导致执法人员工作量大、压力大,难以保证执法质量。
(六)执法能力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不高,对新兴业态和复杂案件的处理能力不足,影响了执法效果。同时,部分执法人员执法理念落后,缺乏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
(七)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不到位: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当前普法宣传形式以传统的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为主,缺乏创新和互动性,难以吸引公众关注。同时,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限,难以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进行了深入的原因分析,认为主要原因如下:
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高,没有充分认识到法治建设对于推动文旅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往往将法治建设视为“软任务”,缺乏足够的投入和关注。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不够,制度建设滞后于文旅市场的发展变化,未能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打折扣”的现象,部分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此外,监督机制的不完善也导致了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监督力度不足。执法队伍建设滞后,执法队伍的建设未能跟上文旅市场的发展步伐,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素质参差不齐。同时,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不够系统和完善,难以提升其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普法宣传和教育方式落后,普法宣传和教育方式单一、缺乏创新,难以吸引公众关注。同时,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治教育不够深入和系统,难以提升其法治素养和守法意识。此外,对从业人员的法治培训也未能形成常态化机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制定了以下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意识与法治能力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和培训,提升其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决策和管理的全过程,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完善法治建设机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治建设制度,确保其符合当前工作实际和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加强制度的执行力度和监督力度,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形成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深入监督。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效能提升。增加执法队伍执法人员力量,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通过招聘、培训等方式,选拔一批业务能力强、执法素质高的执法人员加入执法队伍。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制教育,提升其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推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等制度,确保执法公正、文明、规范。
(四)深化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和内容,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活动,扩大普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治教育力度,提升其法治素养和守法意识。同时,将法治教育纳入从业人员培训计划中,形成常态化机制。
(五)加强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力度,形成对文旅市场的联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确保各部门之间信息畅通、协同作战。通过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提升对文旅市场的监管效能和执法效果。
(六)持续推动法治建设创新。鼓励和支持法治建设创新实践探索工作,积极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法治建设创新发展。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创新执法方式等手段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和工作效能。同时加强法治建设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工作为法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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