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要求,经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授权,融水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将融水县文化体育光电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予以公告:
一、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负责人:周卫军。
执法区域:融水苗族自治县。
执法类别: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执法)。
办公地址:融水镇园林路36号之三。
监督电话:0772-5122038。
电子邮箱:rsxwtglj@163.com。
二、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
(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
(二)法规:《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
(三)规章:《文化市场举报办理规范》、《文化市场日常检查规范》、《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管理办法》等。
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机关和组织都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自治区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同级人民政府授权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并予以公告。未经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并公告的行政执法主体,不得实施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投诉电话:0772—5127433。
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投诉监督电话:0772-5122038 。
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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