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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0226753704950Y/2022-3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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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2022年03月16日
标  题:
融卫〔2022〕 12号关于印发《2022年融水苗族自治县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及《2022年融水苗族自治县性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融卫〔2022〕 12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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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卫〔2022〕 12号关于印发《2022年融水苗族自治县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及《2022年融水苗族自治县性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2-03-16 17:55    |  作者:


融卫〔202212



关于印发《2022年融水苗族自治县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及《2022年融水苗族自治县性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防治研究所关于下发2022年广西麻风病性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桂皮研字〔202218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2022年融水苗族自治县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融水苗族自治县性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2316


2022融水苗族自治县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巩固全县消除麻风病危害成果,进一步降低麻风病流行水平,根据国家关于2022年麻风病防治工作的部署以及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对麻风病防治工作提出的指标,同时根据自治区*********防治研究所关于下发2022年广西麻风病性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麻风病监测项目工作,进一步推动麻风病防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加强麻风病可疑者筛查,及时对麻风病和新复发病例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消除麻风病的危害。

二、实施内容

(一)积极开展新发麻风病的发现工作

1.线索调查。积极开展线索调查,认真做好线索报告卡的发放、回收工作。要求线索调查覆盖所有乡镇和村民委(街道),每个村医/村卫生室发放1张线索报告卡,回收率达100%,可疑线索≥3%;继续实行麻风病报病有奖办法,扩大发现麻风病人范围。

2.疫源地调查。对所有现症病人和已判愈者(即从发现病人开始多菌型不满5年、少菌型不满3年)居住点50米范围内的高危人群(家属及邻居)进行检查,每个点不少于30人,其中家属检查率达到≥95%。以乡镇为单位选择历年麻风病人或多年来麻防工作尚未覆盖的2个村屯开展调查工作,发放宣传资料,发动村医、村干以及当地老师,做好该村屯线索病人信息的收集工作。

(二)切实做好麻风监测工作

1.监测和复查病人。开展完成MDT后(少菌型(PB)5年内、多菌型(MB)10年内)病人的体检和查菌等监测工作,有计划(31次)地对治愈存活病人进行复查,及时发现复发病人。病人监测率达100%

2.密切接触者检查。积极完成麻风病患者和治愈存活者(尤其是近5年新发麻风病患者,以及家内接触者中有儿童的麻风病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家属病人。

(三)强化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提升防治机构服务能力

1.开展麻风病健康教育及知晓率调查。各医疗单位对辖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和社会大众开展麻风病健康教育活动,并充分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等契机,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公众对麻风病防治知识的科学认知,继续完成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调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消除麻风病危害的良好氛围。确保麻风病早发现、早治疗、早防残、早关爱,努力消除社会歧视麻风病的现象。

2.加强麻风病防治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完善麻风病三级防治网,要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至少要有一名医生负责麻防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麻风病防治专业人员、综合医院皮肤科及相关人员的培训,组织开展1次麻风病防治知识技能竞赛。培训内容应包括麻风病健康教育、麻风病基础和诊疗知识、畸残预防与康复、麻风病专科检查、规范化服务、防治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村医培训率达90%以上。

   (四)中央补助资金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 号)相关要求,扎实做好中央转移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麻风病监测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麻风病按规定随访到位率、麻风病可疑线索报告率等考核指标达到90%以上。(要求:户籍人口40万以上的县按1/万的人口比例报告,麻风病人密切接触者检查率不得低于95%

(五)物资管理

加强药品、康复物资、宣教物资的管理及发放工作,相关信息记录在册。











2021融水苗族自治县性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继续围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立足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具体如下:

一、加强性病宣传教育与高危人群干预

(一)加强性病宣传教育。充分整合利用艾滋病防治资源或平台,将性病防治宣传纳入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五进”活动中,持续推进性病防治宣传教育常态化。以“世界艾滋病日”“性病防治主题宣传周”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相关新媒体平台、健康教育资料库等开展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强重点人群干预。加大对青年学生、老年人和孕产妇以及易感染性病风险行为人群的综合干预。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开发针对性和可接受性强的宣传材料。将梅毒筛查、性病咨询、症状转介等性病干预纳入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暗娼及吸毒人群的干预工作中。

二、加强性病疫情监测与管理

(一)做好性病病例准确性核查工作。按季度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疗机构)性病病例报告准确性核查(尤其是梅毒分期准确性)、重复报病、过度报告和漏报调查,如实计算医疗机构梅毒报告准确率、重报率、漏报率,并形成季度核查报告报柳州市皮防所。

(二)做好性病疫情数据分析工作。按季度和年度撰写疫情分析报告,突出“三间分布”特点分析,结合病例报告质量调查、哨点医院监测、重点人群哨点监测或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数据,分析影响因素,解读疫情变化,提出工作建议。

(三)开展疫情预警调查工作。针对当地出现的疫情变化情况,组织对疫情增幅大的地区(如季度梅毒疫情同比上升超过10%,季度淋病疫情同比上升超过15%)开展预警专题调查,结合现场调查数据,分析疫情上升的因素,撰写调查报告,并上传至全国性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

三、加强规范化性病检测实验室管理与淋球菌耐药监测

(一)进一步加强性病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下,确保辖区内所有性病防治机构和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妇幼保健机构)参加全区梅毒实验室室间质量考评工作,同时将淋病及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检测质量管理逐步纳入常规工作。

(二)加强淋球菌耐药监测工作。自治区级性病中心实验室负责辖区内淋球菌耐药监测的管理,完善辖区内淋球菌耐药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淋球菌药物敏感性检测的能力;

四、加强规范化性病诊疗服务的管理和推广

(一)进一步加强全县二级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规范化门诊创建工作;开展规范化(合格)性病门诊的持续质量跟踪。对已经获得规范化(合格)性病门诊资格的医疗机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性病诊疗管理规范(2011年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性病诊疗质量评价标准(2011年版)》文件要求分期分批进行持续质量跟踪工作;

(二)继续加强全县性病的规范化诊疗工作。指导综合医疗机构及妇幼机构开展工作,加强梅毒筛查与转介工作。加强对重点人群梅毒筛查工作的督导、指导、评估;加强对筛查阳性者的转介,提高转介成功率。

(三)组织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的性病规范诊疗服务状况进行督导,年度内要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人民医院、妇保院、中医院、民营医院等)至少督导1次,并形成督导报告报柳州市皮防所。

(四)加强梅毒筛查、转介及重点人群干预。加强对重点门诊(皮肤性病科、泌尿科、肛肠科等)性病就诊者、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点就诊者和暗娼、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等重点人群的梅毒筛查工作的督导、指导、评估,做好筛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告。加强对筛查阳性者的转介,提高转介成功率。转介情况按季度及时上报至全国性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

五、加强性病防治专业人员的培训

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性病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的临床医生、检验技术人员、疫情管理人员性病相关知识的培训,内容包括性病健康教育、疫情报告与管理、实验室检测技术及质量管理、梅毒筛查及规范化诊疗服务等方面。

六、做好资金管理与信息上报

严格按照中央转移支付艾滋病防治项目中性病防治项目的目标和考核要求安排资金使用,按时完成性病哨点监测、性病综合防治和性病门诊预防干预的任务量。

根据本年度性病防治工作要点,及时收集、整理、汇总辖区内性病防治的工作情况,撰写相关报告,并通过全国性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及时上报。

七、深入开展性病防治量化评估工作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麻风性病防治工作质量评估实施方案》(桂卫疾控发〔202116)文件要求,开展2021年性病防治量化评估自评工作,总结性病防治工作优秀成果和经验,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继续做好全区2022年性病量化评估工作。



2022316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2316印发



附件1

融水苗族自治县麻风病性病防治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邓卫健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梁庆苗 自治县老龄委办公室主任

            孔祥初 自治县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石丽娟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股长

薛 娟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医政股股长

卢福明 自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黄晓颖 自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龚保清 自治县妇保院副院长

韦洁鲜 自治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廖伟坚 自治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自治县疾控中心皮防科科长龙志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麻风病性病防治日常工作。









附件2

融水苗族自治县麻风病性病防治

技术指导小组成员


组 长:孔祥初 自治县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韦洁鲜 自治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龙志雄 自治县疾控中心皮防科科长

成 员:廖锦正 自治县疾控中心皮防科医师

    韦全耸 自治县疾控中心皮防医师

张振业 自治县疾控中心主治医师

韦锦霞 自治县人民医院主治医师

欧阳革平 自治县中医院主治医师

杨庆相 融水镇卫生院皮防主治医师

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全县的麻风病、性病防治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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