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印发《融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来源:融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5-12 17:25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印发《融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实施方案》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融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实施方案》(退役军人 202发〔2020〕7)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512

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2020512日印发

融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各级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的政治功能,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促进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持续深入发展,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关于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通知》(退役军人202037号)、《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发<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退役军人发202049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突出党对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刻把握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特点规律,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创新方法,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珍惜荣誉、永葆本色,在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

   二、组织领导

立融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叶长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廖含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梁正苹 办公室主任

            贾传锋办公室副主任、服务中心副主任

        思想政治权益维护股股长

        安置军休与就业创业股股长

拥军优抚与褒扬纪念股股长

蒙文练双拥办工作人员

财务股股长

各乡镇退役军人务服站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指导全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协调解决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强化对各乡镇开展活动的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办公室主任由廖含绚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杜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活动的综合协调、上传下达、调查研究、督查指导及经验总结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与主要措施

(一)落实和完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相关政策制度

1.推进政策落实。梳理中央及有关部委和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以来印发的涉及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各种政策文件,建立责任清单,指导各乡镇持续推进政策文件落地落实。(责任单位: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牵头,其他股室配合。完成时限:2020630前)

2.完善尊崇措施。

1)落实社会优待政策。全面梳理安置优待、促进就业、社会救助优待、公共服务优待、司法援助等涉及退役军人的社会优待政策,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出台本级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公布优待目录,建立责任清单,指导各乡镇地持续推进政策文件的落地落实。(责任单位:拥军优抚与褒扬纪念股牵头,其他股室配合。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2)开展双拥模范创建。梳理并落实军地融合、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等政策,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模范单位和个人的考评和推荐工作,及时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和宣传,全力推动双拥共建工作开创新局面。责任单位:双拥办牵头,其他室配合。完成时限:20201231日前

3)开展重大庆典纪念活动。指导各乡镇邀请优秀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代表、模范功勋人物、最美退役军人参加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年度烈士公祭、“八一”座谈会等重大庆典纪念活动。(责任单位: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股牵头,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配合。完成时限:20201231日前)

4)创新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宣传方式。指导各乡镇收集典型素材,配合柳州市退役军人局通过广西日报《八桂国防》专栏广西电视台《八桂国防视野》、柳州日报专栏柳州电视台和本地广播电视台、平面媒体开展人物专访、新闻报道、领军人物讲堂、军旅文艺创作等活动,广泛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配合。完成时限:20201231日前)

3.加强创优争先工作衔接和融合。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机衔接和融合,指导各乡镇推荐优秀退役军人参评各个层次“三八红旗手”、“五四青年奖章”、“五一劳动奖章”等,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在各行各业各领域创优争先。(责任单位:机关党牵头,其他室配合。完成时限:20201231日前)

4.健全联系制度。

1)新兵入伍做“四尊崇”。指导各乡镇开展新兵入伍“四尊崇”活动,即欢送仪式、举行座谈、挂光荣牌、拍集体照,并指导制举办活动指南。(责任单位:拥军优抚与褒扬纪念股牵头,其他室配合。完成时限:20201231日前)

2)退役返乡做“五关爱”。指导各乡镇开展退役返乡“五关爱”活动,即迎接仪式、谈心谈话、宣讲政策、推介岗位、高效办事,并指导制定举办活动指南。(责任单位:安置军休与就业创业股牵头,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拥军优抚与褒扬纪念股配合。完成时限:20201231日前)

3)日常关怀做到“六必访”。指导各乡镇开展日常关怀“六必访”活动,即退役返乡必访、立功受奖必访、英模典型必访、重大节日必访、遇到困难必访、重大变故必访,并指导制举办活动指南。(责任单位: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牵头安置军休与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与褒扬纪念股配合。完成时限:20201231日前)

(二)运用新时“枫桥经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提升基层管理保障能力。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的统一部署,学习研究柳州市《关于学习推广新时“枫桥经验”提升基层退役军人管理保障能力的实施方案》,选择不少于30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打“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稳步推进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提升基层管理保障能力。(责任单位:机关党牵头,其他室配合。完成时限:20201031日前)

2.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推进矛盾问题就地化解。指导各乡镇建立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清单,对困难服务对象开展建档立卡工作,争取在解决实际问题中解决思想问题,做到“不化解不终结”。(责任单位: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牵头,其他室配合。完成时限:20201231日前)

3.加强思想沟通交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指导各乡镇建立深化联系退役军人机制,深入了解辖区内退役军人的家庭状况、思想变化、实际需求,通过经常性、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及时做好政策解释、思想疏导、权益维护等工作,进一步增进感情、赢得信任、排除隐患。(责任单位: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牵头,其他室配合。完成时限:20201231日前)

4.善用法治方式,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依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投诉请求事项清单和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终结档案管理办法等退役军人信访工作规范,指导各乡镇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引导广大退役军人逐级信访,依法有序理性反映诉求;各乡镇要针对打着退役军人旗号组织策划聚集上访,煽动闹访闹事、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格依法处置。(责任单位: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牵头,其他室配合。完成时限:20201031日前)

(三)严格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

1.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年度退役军人中的党员关系登记转接工作指南,指导各乡镇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设立专门窗口,在退役军人集中报到时段,优化工作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做好当年退役军人中的党员关系转接工作。(责任单位: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安置军休与就业创业股牵头,其他室配合。完成时限:20201231日前)

2.严格日常教育管理。指导各乡镇建立2013年以来非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中的党员名册,协助基层党组织,落实好退役军人党员参“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分析评议等组织活动。(责任单位: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牵头,安置军休与就业创业股配合。完成时限:20201231日前)

3.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指导各乡镇建立2013年以来非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中的党员联系机制,协助基层党组织,与流动在外的退役军人党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思想动态,引导创业奋斗,做到退役不褪色。(责任单位: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牵头安置军休与就业创业股配合。完成时限:20201231日前)

(四)发挥优秀退役军人群体示范作用

1.发挥退役军人在经济建设中的先锋作用。指导各乡镇建立退役军人中的英模、功勋人物、技术骨干、专业能手名录,通过退役军人之爱开展“五关爱”活动,大力培养退役军人“领头雁”,推动部队领军人物、管理人才和立功受奖人员以及技术骨干、专业能手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责任单位: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安置军休与就业创业牵头拥军优抚与褒扬纪念股配合。完成时限:20201231日前)

2.发挥退役军人村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兵支书”作用。指导各乡镇建立村委和社区班子队伍中的退役军人名册,挖掘其中的先进典型“兵支书”、“兵主任”、“兵委员”,会同各级农办、扶贫办,引导退役军人扎根基层、勇于担当、有所作为。(责任单位:机关党委牵头,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配合。完成时限:20201231日前)

3.发挥退役军人在创新创业中的带动作用。指导各乡镇建立退役军人带头人创新创业数据库和名录,引导我退役军人带头人争当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积极推荐我优秀退役军人创新创业带头人参选参评各类社会荣誉。(责任单位:安置军休与就业创业股牵头,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配合。完成时限:20201231日前)

4.发挥“最美退役军人”等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制定全县常态化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的指导性意见,完善遴选、发布、宣传、关怀、培养机制,指导各乡镇推荐评选2020年度优秀退役军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重点推荐评选防疫期间涌现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人物,激励广大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奋进新时代。(责任单位: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牵头,办公室配合。完成时限:20201231日前)

5.发挥退役军人“学雷锋志愿服务”中的引领作用。指导各乡镇积极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广泛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特别是倡议广大退役军人疫后广泛参与公益性活动,挖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中涌现的雷锋式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广大退役军人传承守正赋能、忠诚奉献的优秀特质。(责任单位: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牵头,其他股室配合。完成时限:20201231日前)

(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阵地建设

1.创建示范服务机构。指导各乡镇“五有”标准加强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注重与同级党群服务中心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增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政治功能,做好退役军人经常性思想引导工作。(责任单位:机关党牵头,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配合。完成时限:20201231日前)

2.搭建关心关爱平台。制定融水县建立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专项资金和成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指导意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退役军人互助”的原则,指导各乡镇充分利用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帮扶援助,加大帮扶力度,彰显党和政府对广大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责任单位: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牵头,财务配合。完成时限:20201231日前)

3.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定融水县退役军人信访舆情收集和报送管理办法,指导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政法、信访、公安、网信、国安等部门建立舆情信息交流机制,牢牢把握舆论引导主动权主导权,把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部署阐释好,把退役军人工作的成效宣传好,充分发挥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作用,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听党话、跟党走。(责任单位: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牵头,其他室配合。完成时限:20201231日前)

4.注重文化环境熏陶。指导各乡镇依托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烈士陵园或其他爱国、双拥教育基地,开设退役军“荣誉室”、“光荣榜”、宣传栏、双拥文化建设,有条件乡镇推动创作反映退役军人情怀与担当的影视剧、舞台剧、歌曲、微视频和报告文学等,注重用先进文化教育人、熏陶人、塑造人。(责任单位: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牵头拥军优抚与褒扬纪念股安置军休与就业创业股配合。完成时限:20201231日前)

5.发挥红色资源作用。指导依托各乡镇纪念地、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教育资源,各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退役军人缅怀先烈、重温革命历史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强化爱军精武素质和“若有战、召必回”的责任感使命感。(责任单位: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股牵头,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配合。完成时限:20201231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上下沟通、左右联动工作机制,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二)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规律,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工作方法,形成内容生动活泼、形式喜闻乐见、成效充分显现的工作新模式。各乡镇要勇于探索实践,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开展鉴学交流。在各乡镇创新实践的基础上,每双月收集推广1-2乡镇(单位)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典型案例、经验做法,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再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总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适时组织基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通过集体调研、现场观摩、交流研讨等方式互学互鉴,博采众长,共同提高,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监督考核。“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纳入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评估范围。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年度核查督办工作,对各“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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