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其他信息

关于融水苗族自治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的公示

来源:融水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3-06-29 17:15    |  作者:

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洪空间,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桂水河长2023〕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融水苗族自治县山区河道名录并落实“四个责任人”,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向社会公示。

   附件:《融水苗族自治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融水镇拱城街17号
联系方式:rswg@163.com
网站标识码:45022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