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来源:融水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3-09-13 15:48    |  作者: 融水县水利局

机构名称: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机构性质:融水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大道86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5121066

电子邮箱:rsslj5121066@163.com

负责人方日红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河道采砂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河道采砂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县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上级政府和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提出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水利建设投资计划申报建议,组织提出县本级水利建设投资计划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四)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江河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县江河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病险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负责直属水库工程运行管理。

(八)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型灌区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组织全县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河道采砂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一)开展全县水利科技工作。负责水利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十二)承担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事务,组织指导全县河长制实施和监督考核。督促落实县河长会议议决事项和县总河长、河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开发中长期规划和计划项目的编报工作;制定移民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实用技术的培训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指导;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水库淹没处理和移民安置工作;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和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切实维护江河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秘、档案、党群、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财务管理、绩效考评、水利统计、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拟订全县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专业、专项等重要规划,开展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组织协调局依法行政工作。承办行政规范性文件立项、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负责人:蒙水连

  联系电话:0772-5121066

  (二)综合股: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防治规划。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河长制工作落实和监督考核。组织开展全县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承担全县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组织拟定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病险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安置搬迁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监督和检查指导。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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