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擅自清台收酒拒退款 监管部门释法促维权获退款
近日,融水市场监管局网络监管与消费维权工作人员接到政府热线转办工单,市民胡先生的一则消费投诉引发关注。据胡先生反映,7月12日23时许,他邀约两位朋友前往融水县“某俱乐部融水店”消费,支付100元点购了36瓶酒水。7月13日0时20分左右,在饮用约5瓶酒水后,因店内未提供餐饮服务,三人感到饥饿便暂时离店吃粉,0时42分返回座位时,却发现服务员已将桌面清台,剩余酒水全部收走。服务员称公司规定“超过10分钟桌面无人即清台”,但胡先生强调,消费前商家从未提前告知此项规定,遂提出退还100元酒水款的诉求。
接诉后,融水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联系胡先生核实详情,收集到付款凭证及与店员的微信沟通截图等关键证据,依法受理投诉并启动处理程序。当日,工作人员通过登记系统联系到俱乐部店长,耐心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明确指出若情况属实,俱乐部应退还未开瓶酒款。店长对事实无异议,当场承诺将通过微信向胡先生退款。
然而,7月17日上午10时,工作人员回访胡先生时得知退款遇阻:店长让其联系营销人员处理,营销人员却以“公司规定”为由拒绝退款,甚至让胡先生“自认倒霉”。
7月17日下午,工作人员再次约谈店长,严肃指出两点问题:一是消费者付款后已取得酒水所有权,俱乐部无权擅自收走酒水并拒退;二是消费者离店期间,俱乐部对留存酒水负有财产安全保障义务。工作人员明确告知,若持续拒退可能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店长当即承认俱乐部存在工作失误,表示正联系财务推进退款事宜。
7月17日当晚,胡先生成功收到该俱乐部退还的100元酒水款,此次消费纠纷在监管部门的积极介入下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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