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市场监管局高效调解消费纠纷 助力消费者追回预付款2.1万元
2025年6月25日上午,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消费维权工作人员接到政府热线工单,市民蒙先生反映称:其于2025年3月在融水县融水镇某门窗专卖店预定玻璃门窗,支付预付款2.1万元。商家原承诺1个月内完成安装,但截至投诉时已超3个月仍未履约,且无法提供向厂家下单的凭证。蒙先生质疑商家挪用预付款,与店主沟通时,对方称“资金周转困难,需待其他客户付款后才能退款”,遂请求监管部门协调全额退款。
接诉后,监管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蒙先生核实情况、固定证据,依法受理该投诉并启动处理程序。当日下午,工作人员在多次电话联系被投诉人时遭到拒接。随后,工作人员驱车到被投诉人经营场所,发现门店未开门营业。
6月26日,经持续跟进,被投诉人仍拒接电话且门店未营业。鉴于此,工作人员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在店门醒目位置张贴送达《投诉调解通知书》。此后,被投诉人主动回电,对蒙先生所述事实无异议。工作人员在电话中明确告知其法律责任:若未按约定提供商品且拒绝退还预付款,将依法承担相应违法后果。
当晚,被投诉人意识到违约行为的法律风险,主动将2.1万元预付款全额退还蒙先生。至此,这起历时3个月的消费纠纷在市场监管部门的高效介入下得以妥善解决。
此次维权事件中,融水市场监管局秉持“快速响应、依法履职”原则,通过调查取证、法律警示与行政督促相结合的方式,切实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恪守合同约定是商业信誉的基石,切勿因短期利益触碰法律红线;同时建议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中留存书面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遇纠纷及时通过 12315、12345 等渠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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