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融水县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融水县就业见习基地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3〕10号),加强就业见习工作,提升见习人员的就业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5号,以下简称桂人社规〔2020〕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就业见习基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249号,以下简称桂人社函〔2021〕24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柳州市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柳人社规〔2022〕3号)、《柳州市人社局关于加强柳州市就业见习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融水县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融水苗族自治县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在融水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注册或登记并取得相关证照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其中,经各级政府部门认定的产业园区、工业园区、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创业园等园区(基地)运营管理部门可作为园区(基地)入驻单位代表统一申请设立。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法违规行为,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提供的就业见习岗位不存在安全隐患。
(三)能够提供较为稳定的就业见习岗位和就业见习带教老师,帮助见习人员提升就业能力。除事业单位、社区(行政村)外,申请设立见习基地的单位应有10人(含10人)以上稳定就业的从业人员(指在本单位连续参保6个月及以上),应有符合条件的带教指导老师3人以上(含3人),带教老师应具备3年以上就业见习岗位的工作经验且在本单位参保满3年以上。
(四)申报单位管理规范,有完善的就业见习工作制度,有专人负责就业见习工作。
(五)就业见习基地有效期2年,除事业单位、社区(行政村)外,有效期内(3个月)未接收见习人员、或一个考核年度内未开展见习人员招募工作的,有效期满后2年内不得申请设立见习基地。
(六)以劳务派遣、外借的方式,或业务外包中以劳务派遣、外借的方式安排到其他单位参加见习的,均不可申报。
(七)能为见习人员按月提供不低于15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生活补助高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认定。并在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的5个工作日内为见习人员购买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或就业见习期内不低于3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四、申报方式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且有意申报2023年融水县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直接向县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所需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
五、申报所需材料
有意向申请设立见习基地的单位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中,见习基地申报就业见习补贴的银行账户须与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账户信息一致。如申请单位无基本银行账户或因其他原因,须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总公司拨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的,可申请将就业见习补贴拨付至上级主管部门或总公司银行账户,申请时请提交书面说明(原因、拨付就业见习补贴的银行账户信息),并加盖上级主管部门或总公司的公章;
(二)单位营业执照或设立园区(基地)的行政公文复印件。属分公司申请的,还需提供总公司同意申请见习基地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单位制定的就业见习工作制度(包括就业见习对象、期限、待遇、带教计划、日常工作管理等)。
六、工作要求
(一)丰富优质就业见习岗位来源。
人社部门要积极会商本级商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共青团、工商联等部门,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的特点,鼓励一批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优质企业申请设立为见习基地。会商本级教育、民政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鼓励一批事业单位、社区(行政村)申请设立为见习基地。
(二)严格就业见习人员招募和备案要求。
就业见习基地应多渠道发布见习岗位招募信息,招募信息原则上要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公众号和广西人才网就业见习频道同步公布。就业见习基地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向归口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在岗见习人员名册。未经公开程序招募、未按规定报备的就业见习人员,不得申请见习补贴。
(三)科学开发岗位,提高见习质量。
1.开展就业见习,主要目的在于帮助见习人员提升就业能力、实现就业目标。见习基地开发的就业见习岗位,必须紧扣其单位经营范围,具有一定技术含量,且与招用就业见习人员所学的专业相匹配,能较好地帮助见习人员提升专业能力和就业能力。
2.每个就业见习人员必须指定一名带教指导老师,并在就业见习协议书中说明,带教指导老师变更的应作书面补充协议。同一带教指导老师同一时段指导的见习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
3.见习基地应努力提升见习效果,及时与见习期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提高见习留用率。
4.鼓励设立就业见习基地的事业单位、社区(行政村),在有岗位空缺时,对符合单位要求、表现出色的见习人员,酌情吸收为编外聘用人员、社区正式工作人员。
(四)全面从严管理,加强监管。
1.就业见习基地要加强自我管理。要按照要求严格做好就业见习人员的考勤、生活补助发放、技能培训、安全培训、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内部的自我监督检查。严格杜绝出现“吃空饷”“套补贴”等现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见习人员收取定金、保证金、抵押金、服装费、培训费。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及服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定期组织开展就业见习基地资质核验工作,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要开展走访就业见习基地、访谈见习人员等日常巡查工作,指导就业见习基地规范开展见习工作,宣传有关就业政策,重点排查虚假见习骗取补贴、就业见习基地要求见习人员私下退回生活补助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见习人员权益。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就业见习基地及时予以制止警告,对存在骗取、套取见习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就业见习基地,坚决予以取消、摘牌,申报就业见习基地的单位和负责人不得再申请享受其他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各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七、其他事项
(一)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融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单位开展实地考察,收集现场资料。
(二)由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确定就业见习基地名单。
(三)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2023年融水县就业见习基地名单,并对外发文公布。
(四)获批设立就业见习基地的,如需申请见习补贴,需于每月15日前向人社部门申报上一个月的见习补贴。
(五)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知未尽之处,请咨询自治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人:覃芳,联系电话:5126553、5129136。邮箱:rsrcsc@163.com。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基地、见习人员填写)
2.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申请单位填写)
3.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发放登记表(见习基地填写)
4.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终止证明(见习基地填写)
5.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补贴申报表(见习基地填写)
6.就业见习申请表(申请见习人员填写)
7.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招募汇总表(见习基地填写)
8.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桂公网安备 450225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