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6753704950Y/2025-0492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文单位: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3月05日
- 标 题:
- 融人社发〔2025〕6号 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人社发〔2025〕6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05日
- 效力状态:
- 文件下载:
- 相关解读:
融人社发〔2025〕6号 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激励我县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精神,现就申报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带动就业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补贴对象
(一)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
(二)原已按流程申报,尚未享受足12个月的单位。
注:劳务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员不得申请享受。
三、补贴标准、范围、时段
(一)补贴标准
1.社会保险补贴:自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按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补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费补贴。企业与个人在一年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其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缴费时间计算。
2.带动就业补贴:依据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二)补贴范围
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补贴,与下列补贴不重复享受: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不重复享受;
2.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不重复享受;
3.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不重复享受;
4.已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享受就业补贴。
(三)补贴时段
1.补贴时段为2024年1月-2024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
2.单位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时间在申报时间前,已连续缴费的,可从缴费第一个月起申报,最长12个月。
四、申报审核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申报审核流程
1.符合条件的单位可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网址:https://www.gx12333.net/si/#/module/login),选择“单位用户”,使用单位的Ukey,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依次选择“单位办事”→“就业创业”→“企业吸纳补贴管理”,在“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和“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模块,逐项录入单位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进行办理。
2.请单位规模为“空”的企业,携带单位公章及营业执照,前往融水县社保经办机构修改单位规模。
3.审核方在后台审核材料,并进行数据校验及对比,受理情况根据系统审核流程进行回复。
(二)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原件扫描件1份(JPG格式,每位毕业生独立一个文件)。
2.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1份(JPG格式,每位毕业生独立一个文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1份。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加强对申报信息及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完整,保证上传的材料必须是真实、清晰的原件扫描件,切实提高补贴申报质量。若企业存在虚报冒领等情况,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贴的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三)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为毕业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由人社部门内部核查。
(四)社会组织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信息公开中的“组织查询”核查。
未尽事宜,请与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772-5126553。邮箱:rsrcsc@163.com。
附件:1.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企业操作手册
2.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企业操作手册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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