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启新程 凝心聚力促发展 —— 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依法履职启新程 凝心聚力促发展 —— 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10月29日,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吕素华主持会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先伟、何海云、管辉、黄晓琳及委员共27人出席会议。自治县副县长吴福东,自治县监察委员会、自治县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柳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情况的报告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前述法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力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 助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会议审议《融水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融水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提出了修改意见,用好自治县立法权,夯实民族团结和基层治理法治根基。
会议审议作出关于设立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表决通过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主任委员:何海云,副主任委员:李逢,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晓飞、韦才、胡德忠、覃惠玲、赖晓梅。
会议安排在2026年9月23日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时因法定程序等原因未进行宪法宣誓的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韦山、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涛、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覃惠玲进行了宪法宣誓。
吕素华强调,希望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找准履职定位,履行法定职责,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各有关单位认真抓好会议审议意见的落实,希望向宪法宣誓人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切实增强法治观念,依法履行职权,接受人民监督,在全面推进融水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县新征程上不断创造新业绩。

图为会议现场。

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韦山、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涛、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覃惠玲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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