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及人事任免等事项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及人事任免等事项

9月11日上午,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县人大四楼常委会会议室召开。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雪梅、管翠留、俞凯彬、莫先伟及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会议由秦雪梅主持。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吕素华、何海云、管辉,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张家秦,自治县监察委员会、自治县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等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将提交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会议审议关于对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作出关于确认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定。
经审议,会议决定批准《融水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修订草案)》,并向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作出关于王铁强代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任命孙涛为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决定接受吴旭莹因工作变动辞去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长职务的请求。





桂公网安备 450225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