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农业发〔2026〕5号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融水县2026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融水县2026年扩种收籽油菜
补贴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相关系列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全面落实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着力提高我县粮油等重点作物单产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5〕81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6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6〕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制定了《融水县2026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和《融水县2026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融水县2026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2.融水县2026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6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融水县2026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融水县2026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工作,做好补贴资金发放,确保完成2026年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范围及资金使用
2026年自治区下达我县扩种收籽油菜补贴资金56.51万元,资金用于2025年扩种收籽油菜的种植者直接补贴(此项目补贴不得与2025年稻稻油轮作补贴项目重复,即收籽油菜已获2025年双季稻轮作项目补助的不得再申报本补贴)。2026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有资金结余的,结余资金用于我县2026年发展冬种扩种收籽油菜所需种子、肥料、农业社会化服务等。
(一)冬种收籽油菜高产田建设补助。资金用于2025年我县秋冬种扩种收籽油菜示范样板所需的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补助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以及扩种收籽油菜生产期间抗旱救灾等费用补助。
(二)种植者补贴。资金用于补贴我县2025年的冬种扩种收籽油菜种植者。获补贴的收籽油菜种植者须符合本项目县补贴条件并经乡镇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核验确认。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优先鼓励规模经营主体种植。
二、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拟对2025/2026跨年度种植的收籽油菜进行补贴,以乡农业服务中心牵头组织核验确认的收籽油菜种植面积为准;收籽油菜面积的确认应以有油菜籽产出为依据。
(二)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6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12号)》文件的《广西2026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补贴标准定为20元--30元/亩。
三、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及时间
(一)高产田建设补助。由县农业农村局统筹使用,可以采取物化补助、提供社会化服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物化补助和直接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兑现补贴。
(二)种植者补贴。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按程序对经所在地公示无异议的补贴材料(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进行审核确认后,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经营主体账号兑现补贴资金,要求在2026年7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
四、补贴项目实施主要流程
种植者补贴按照“制定县级方案—政策宣传—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确认—公示—抽查核验—发放”的程序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自治区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并及时印发本项目县实施方案,于2026年3月底前报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备案。
(二)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广泛开展政策宣传,避免因宣传不到位引发群众上访、投诉事件。
(三)组织申报。补贴采取自愿申报制,申报主体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审核、汇总、盖章后统一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
(四)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各乡镇整理编制的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经审核确认后,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公示5天,有关村委同期应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等方式发送公示信息或提醒信息,提高群众知晓度。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乡镇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将材料上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五)抽查核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项目抽查核验,对辖区内项目实施主体的收籽油菜种植完成情况进行田间现场抽查核验。
(六)发放补贴资金。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按照程序将补贴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经营主体账号兑现补贴资金,不允许现金兑付。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时间:2026年3月20日前完成。
(二)入户开展补贴面积的登记、核减工作阶段:2026年3月21日—2026年4月10日。
(三)完成村级、乡镇级补贴面积核实、录入、公示、汇总上报阶段:2026年4月11日—2026年5月10日。
(四)开展全县范围内补贴面积审核和抽查阶段:2026年5月10日—2026年6月10日。
(五)进行补贴标准公告和资金下拨、发放阶段:2026年6月10日—2026年7月30日。
六、保障措施
各乡镇要认真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的谋划和统筹协调,要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大收籽油菜种植补贴政策指导服务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和普及,调动农民积极性。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要牵头做好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整理审核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1-1.2026年融水县收籽油菜补贴项目资金申报表
1-2.关于报送xx镇收籽油菜补贴项目资金的函
1-3.2026年 乡镇收籽油菜补贴项目资金汇总表
附件2
融水县2026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6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高质高效推动完成我县300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范围
(一)补贴对象。
承担种植任务的生产者。承担2026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的生产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优先鼓励规模经营主体种植。
二、补贴面积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2026年按照自治区分配给融水县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300亩任务面积进行补贴。依据签订的种植协议,以县、乡镇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核验确定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为实际补贴面积。补贴面积应依据技术方案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间套种模式的有关定义进行认定。
(二)补贴标准。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200元以内(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50元,自治区补助资金50元,不包括市、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可整合其他涉农项目资金支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三、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对承担种植任务的生产者补贴。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要按程序审核确认,并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种植主体账号兑现补贴。原则上应于2026年11月底前发放完毕。
四、补贴项目实施主要流程
(一)细化项目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方案要求,立足地方实际,及时细化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种植模式、补助方式和标准、验收标准等内容,确保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二)组织申报。根据自治区下达的任务面积,通过广播、网络以及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种植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内容。方案下发后及时组织实施主体申报,申报内容应包括计划实施地点、播种时间、种植面积、种植模式、补助方式等,确保完成播种面积任务。补贴采取自愿申报制,申报主体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其中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要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村委会审核、汇总、盖章后申报。
(三)签订种植协议。要与项目实施主体签订种植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协议文本作为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四)对种植情况进行抽查核验。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抽查(验收),对辖区内项目实施主体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完成情况进行田间现场抽查核验。
(五)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要整理编制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按程序审核确认,在乡村公示5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进行二次公示。
(六)兑付补贴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按程序及时将补贴兑付到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或通过转账方式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
(七)整理台账归档。要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与总结等情况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加强工作服务指导,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开展自评总结。
(八)及时做好总结和绩效自评。于2026年7月底前将上半年项目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12月10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五、有关要求
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面积落实、种子供应、机具保障、技术培训、工作指导、产销对接等工作。要聚焦适宜品种、播种、除草、化控等关键环节,推广科学密植技术,确保玉米基本不减产,多收一季豆,力争在全程管护水平、产量、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升。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超范围使用和长时间滞留账户,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未尽事宜请联系县农技推广与培训站,联系人:杨光照,电话:18977262437。
附件1-1
2026年融水县收籽油菜补贴项目资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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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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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名称(种植大户、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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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一卡通”或银行 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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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面积(亩) |
申请补贴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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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地址 |
乡镇 村 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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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承诺:本人承诺所填报的补贴数量和相关信息真实有效,没有多报虚报。愿意配合抽查核验,如发现申报补贴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接受相应处罚,2年内不得申报农业农村部门的项目和各类补贴。
申报对象确认(签字、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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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初审 意见 |
经审核,该 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申报要求。 (盖章) 签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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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
经审核,该 材料符合要求,同意申报补贴。 (盖章) 乡镇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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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
经审核,该 材料符合要求,同意申报补贴。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附件1-2
关于报送XX镇收籽油菜补贴项目资金的函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2026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镇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收籽油菜补贴工作,经造册登记、信息录入、面积核实、公示、汇总等程序,确认我镇有户 农户(其中 个家庭农场)种植收籽油菜,面积共 亩,补贴金额 元。现将我镇2026年收籽油菜补贴项目资金汇总表随函呈报,请审核。
xx镇人民政府
202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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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2026年xx镇收籽油菜补贴项目资金汇总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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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XX镇人民政府 填报时间:2026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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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
户数 |
补贴标准(元/亩) |
补贴面积 (亩) |
补贴资金 (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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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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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签字): 审核人(签字): 制表人(签字):
备注:补助对象为秋冬种收籽油菜的生产者,包括散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桂公网安备 450225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