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融水县粉用稻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融水县粉用
稻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111号)文件,为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我县粉用稻米产业更好更快的发展,现将《2025年融水县粉用稻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9日
2025年融水县粉用稻米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25〕81号)、《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111号)文件,下达粉用稻米产业集群项目资金150万元。为顺利推进2025年融水县粉用稻米产业集群项目,确保项目建设高效,规范完成,结合融水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扶持原则,按照“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思路,聚焦粉用稻米优势品种,推动产业形态由“小特产”升级为“大产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建成“生产标准化、加工集群化、流通高效化、品牌知名化、服务一体化”的粉用稻米产业集群,推动产业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成为融水县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
三、建设内容
(一)项目地点:融水县安太乡小桑村、元宝村,融水镇东良村。
(二)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并获得批准建设完成的建设项目,由建设主体提出验收申请,经农业农村局按照项目实施程序和要求组织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提交审核,通过后拨付补贴资金。
(三)项目主体及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303万元,其中自筹153万元,财政补助资金15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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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主体名称 |
中央财政资金用于 |
自筹资金用于 |
投资总额(万元) |
其中: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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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融水县元宝山苗润高山黑糯种植专业合作社 |
新建日产1吨特色大米粉加工生产线设备,包括大米输送清洗设备、粉碎配料混合设备、磨粉设备、烘干设备等。 |
建立1500亩绿色有机优质稻种植基地,包括购买诱虫杀虫灯、诱扑器等防虫设备,水管等灌溉设施,有机肥、种子等物资。 |
162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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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融水县正益农业专业合作社 |
购置日产60吨大米加工生产线设备,包括烘干设备及辅助设备(进粮口+皮带出粮)、热源(蒸汽炉)等。 |
建立1000亩优质稻种植基地,包括购置耙田机、植保机等设备,购置种子、肥料、农药等物资。 |
141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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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303 |
150 | |||
四、项目进度安排
(一)2025年1月—2025年12月,完成项目前期调研,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项目建设。
(二)2025年12月—2026年6月,完成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总结及档案归整。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项目工作组。主要负责项目工作目标的制定及重大事项的部署和决策,协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难题,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实施工作中进行检查督促,确保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项目工作组名单如下:
组 长:欧海平 融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何明峰 融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蒋劲华 融水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蓝 坚 融水县融水镇副镇长
韦 岱 融水县安太乡副乡长
龙馑森 融水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龙馑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潘庆松、唐文言、王凯菊、何茹芳,负责协调项目的推进实施,日常指导检查,验收审核等工作。
(二)成立技术服务小组。技术服务小组成员由融水县农业农村局产业项目综合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融水镇、安太乡农业服务中心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水稻生产技术指导。
(三)指导、检查工作。项目工作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和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顺利实施完成该项目。
(四)项目验收。按文件相关要求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形成项目验收结论,同时收集整理好项目材料,并对项目验收结果负责。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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