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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农业发〔2025〕4号关于印发《2025年融水苗族自治县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5-03-10 15:42    |  作者:

关于印发《2025融水苗族自治县扩种收籽

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为做好2025年融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6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5年国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12号)附件2《广西2025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自治区的部署安排,做好2025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持续挖掘我县冬种扩种收籽油菜扩种潜力,完成扩种收籽油菜种植面积1.6万亩以上目标任务。

二、补贴对象范围及资金使用

2025年自治区下达我县扩种收籽油菜补贴资金44万元,资金用于2024年扩种收籽油菜的种植者直接补贴(原县级示范样板点和2024年稻油轮作补贴示范点不在补贴范围),2024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有资金结余的,结转用于2025年秋冬种扩种收籽油菜物化补助(包括种子、肥料等)。

(一)2024年冬种扩种收籽油菜的种植者直接补贴。用于补贴我县2024年的秋冬种扩种收籽油菜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科所、农垦农场、农业企业等,优先鼓励规模经营主体种植。

(二)秋冬种扩种收籽油菜示范样板建设补助。补助资金用于建设我县秋冬种扩种收籽油菜示范样板所需的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补助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以及扩种收籽油菜生产期间抗旱救灾等费用补助。

(三)2025年秋冬种扩种收籽油菜补贴物化补助。物化补助以政府采购形式购买优质油菜种子、肥料等物资补助我县2025年秋冬扩种收籽油菜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种植者,优先鼓励种植规模经营主体种植。

三、2024年冬种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2024年冬种扩种收籽油菜的种植者直接补贴面积由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种植者申报,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组织核验确认,收籽油菜面积的确认应以有油菜籽产出为依据。

(二)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5年国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12号)文件的《广西2025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补贴标准定为25元/亩,结余资金用于我县2025年秋冬扩种收籽油菜物化补贴。

四、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一)示范样板建设补助。由县农业农村局统筹使用,可以采取物化补助、提供社会化服务的方式,也可以采取物化补助和直接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兑现补贴。

(二)种植者补贴。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按程序对经所在地公示无异议的补贴材料(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进行审核确认后,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经营主体账号兑现补贴资金,要求在2025年6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

五、补贴项目实施主要流程

种植者补贴按照“制定县级方案—政策宣传—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确认—公示—抽查核验—发放”的程序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按照自治区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并及时印发本项目县实施方案,于2025年3月15日前报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备案。

(二)组织申报。补贴采取自愿申报制,申报主体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审核、汇总、盖章后统一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各乡(镇)整理编制的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经审核确认后,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公示5天,有关村委同期应充分利用微信、短信等方式发送公示信息或提醒信息,提高群众知晓度。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乡镇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将材料上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四)抽查核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项目抽查核验,或委托第三方对辖区内项目实施主体的收籽油菜种植完成情况进行田间现场抽查核验。

(五)发放补贴资金。县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核验结果,制定资金兑付清单,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各乡(镇),或者直接转金融机构。乡镇收到补贴资金后,委托金融机构及时将补贴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经营主体账号兑现补贴资金,不允许现金兑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对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具体负责,要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补贴相关工作。

(二)强化协调配合。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做好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整理审核等工作。县财政局要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三)做好典型宣传。各乡(镇)要加大收籽油菜种植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广播、网络、微信群等媒介和培训、现场观摩等方式,强化政策解读和技术宣传,积极宣传种植成效,调动农民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保障粮油安全。

(四)严格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坚持并完善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五)做好项目总结及成果报送。各乡(镇)于2025年6月底前将补贴项目相关材料和总结提交至县农业农村局(rsxtgz@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县农技推广与培训站,联系人:杨光照,电话:18977262437。

附件:1.2025年融水苗族自治县收籽油菜补贴项目资金申报表

2.2025年   乡镇收籽油菜补贴项目补贴资金汇总表

      3.2025年   乡镇收籽油菜补贴项目补贴对象公示表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印发


附件1

2025年融水苗族自治县收籽油菜补贴项目资金申报表

报人


联系电话


申报主体名称(种植大户、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等)


身份证号


一卡通银行

账户


种植面积(亩)


申请补贴金额(元)


种植地址

                           

申报承诺:本人承诺所填报的补贴数量和相关信息真实有效,没有多报虚报。愿意配合抽查核验,如发现申报补贴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接受相应处罚,2年内不得申报农业农村部门的项目和各类补贴。

申报对象确认(签字、盖章):                   申报日期:        

(居)委初审

意见

经审核,该       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申报要求。

              (盖章)

签名:                        

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       材料符合要求,同意申报补贴

                            (盖章)                  

乡镇负责人签名:                        

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       材料符合要求,同意申报补贴

                            (盖章)                  

负责人签名:                        


附件2

2025     乡镇收籽油菜补贴项目补贴资金汇总表

村/社区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元/

补贴面积(亩)

补贴资金(元)

一卡通银行账户信息

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

账号














































制表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备注:补助对象为秋冬种收籽油菜的生产者,包括散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附件3

2025    乡镇收籽油菜补贴项目补贴对象公示表

村/社区

种植地址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元/

补贴面积(亩)

联系电话




































       镇人民政府(盖章)                        乡镇负责人(签字):   

备注:本表公示期自2025     2025     日,共5,如有异议,请于2025     日前      乡镇人民政府反映,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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