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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林字〔2023〕24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2023年第一期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林业局

发布日期: 2023-06-12 17:30    |  作者:

局属各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古树名木现状以及进一步完善我县2023年度古树抢救复壮工作,制定《融水县林业局2023年第一期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工作方案》,此工作方案为我局初步拟制的方案,第三方公司进行施工设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报经我局同意后可作适当调整。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融水县林业局2023年第一期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工作方案》

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3年6月12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3年第一期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工作方案

古树名木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象征,是绿色文物、活的化石,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无价珍宝,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科研价值。但长期以来,由于环境、人为、自然灾害、病虫危害等原因,造成古树名木衰老及死亡。因此必须采取抢救性措施,加强对古树名木的管理和养护来延缓古树名木的衰老。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古树名木现状以及进一步完善我县2023年度古树抢救复壮工作,现制定《融水县林业局2023年第一期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工作方案》,此工作方案为我局初步拟制的方案,第三方公司进行施工设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报经我局同意后可作适当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科学谨慎,严密保护;适地适树,尊享自然;合理规划,生态优先;统筹安排,节约资源。优先考虑:一是特级、一级古树或珍贵濒危树种;二是古树生长势弱、极需进行抢救复壮的;三是有传奇性故事或有旅游开发价值的古树。

二、抢救复壮工作内容及资金概算

(一)工作内容

1.清除古树投影范围内影响古树生长的建筑和垃圾,平整场地,建设防止古树塌方、倒塌的相关设施。

2.清理影响古树生长的寄生植物,对不影响古树生长的寄生植物作保留处理,最大程度保留原本生态风貌。

3.对古树进行整体的复壮,包括修剪枯枝、内膛枝、弱枝、树洞修补、松土、施肥、古树群中枯死木清理等。

4.对于适合建造树池的古树建造树池保护;对于原有不适应古树发展现状的树池进行扩建改造;不适合建造树池的古树安装防护栏保护,营造适宜古树生长的生态环境。

5.名木古树和古树群立碑保护、林业生态生物防治、宣传、科研和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

6.采伐死亡古树。

由于古树均较高、大、枯枝和寄生植物较多、树上有电缆和网线且多位于人员流动较密集的地方,这些都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人工进行处理,因此建议对在道路两旁和村寨中的古树实施复壮工作的过程中封闭路段,并且施工单位必须为高空作业的每一位工人购买必要的保险。

(二)资金概算

根据古树实际情况和参考上年度古树复壮工作相关预算标准,资金概算为19.5万元。

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工作内容及资金概算详见表

融水县2023年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工作一览表

序号

位置

编号

树种

树龄

建设内容

金额  (万元)

乡镇

1

大浪

竹桥

桥凳底

37

荷木

320

古树为二级保护荷木,遭雷击死亡,古树较高枯枝较大;目标为清除死亡的古树。

1.0

2

和睦

巷口

巷口

樟木

古树清除枯枝并进行支撑项目建设;古树采取复壮措施后及时对其按程序进行挂牌保护。

1.5

3

融水

古鼎

古鼎

10、11、12、13、14、

17

18、

19、

20、21、22、26

枫木

140

涉及该村学校及民房旁的10株古树。清除古树枯枝,消除安全隐患。

9.5

4

融水

新国

鲤鱼岩

03群内

枫香

140

涉及该屯民房旁的3株古树。清除古树枯枝,消除安全隐患。

1.3

5

融水

罗龙

高砂

榕树

破除硬化、清除古树枯枝,古树采取复壮措施后及时对其按程序进行挂牌保护。

2

6

融水

水东

上寺

36

樟木

140

清除古树枯枝和寄生物,对树干防腐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1

7

融水

下廓

下廓

90

榕树

300

清除古树枯枝和寄生物,对树干防腐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0.9

8

三防

本洞

板旺

4502251022021534

榕树

500

清除该古树裂折压在建筑屋顶的树枝。

0.5

9

永乐

下覃

英田

枫香

150

修建挡水墙并加固树基

0.8

合计

19.5

三、其他古树安排

在今后开展古树名木日常管护巡查工作中如有发现需要进行抢救复壮的应予以及时安排相应的资金,确保名木古树得到有效的保护。

四、经费安排

此次古树名木复壮抢救项目涉及古树20株,计划总工程资金19.5万元(不含设计费约0.7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设计为准。预算资金拟从上级下达到我县的森林植被恢复费中予以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工作小组

长:梁太坚 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卜万青 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先智 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树杰 林业局副局长

员:蔡峰 局办公室主任

何茂科 局财务股股长

覃森林 局信息和项目办主任

何绍宁 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中心副主任

潘庆宝 县森林资源管护中心主任

盘正钊 局政策法规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中心,具体负责我县古树名木抢救复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分管领导卜万青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中心工作人员覃延珍担任,成员由县林业生态保护修复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二)技术保障

古树名木的保护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设计、实施到完工验收应安排相关部门参与,必要时聘请专家作为顾问,为工作的实施提供技术咨询,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 监督保障

为了确保古树保护抢救复壮工作的能够顺利的实施,安排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跟进检查,督促实施单位认真落实保护抢救复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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