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教〔2025〕18号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融教〔2025〕18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六届校园文化
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展示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推动艺术教育蓬勃发展,依据《柳州市第十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柳教体卫艺〔2025〕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5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方 案
根据《关于举办柳州市第十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柳教体卫艺〔2025〕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加强学校美育工作,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学生的文化自信和民族自豪感,为学生搭建展示自我、发展特长的平台,促进学生审美素养的提升和个性特长的发展,展示我县学校艺术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举办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遵循艺术规律,提升参展节目和作品的艺术水准,面向全体,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性展示交流、观摩,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参与热情。
二、活动主题
绽放艺术风采、激发强国力量。
三、活动项目
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和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三大类项目。(具体要求以柳州市校园文化艺术节为准,详见附件)
(一)艺术表演节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不含体育舞蹈)、戏剧(含戏曲)、朗诵五个项目。
(二)艺术作品包括绘画(含平面设计)、书法和篆刻、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手工艺制作(含剪纸、编织、刺绣、 泥塑、综合材料等)四个项目。
(三)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教学案例、教学研究、实践活动、校园文化等方面。
四、参与对象和分组
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参与对象为我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含中职)的学生和在职教师(包括教育工作者)。具体分组如下:
(一)高中职校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二)初中组:初级中学7~9年级。
(三)小学组:低年级组(1~3年级)、高年级组(4~6年级)。
(四)学前组:幼儿园小班、中班和大班,仅限参加艺术表演节目集体项目声乐、舞蹈比赛。
(五)教师组:普通中小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研科研单位的教师、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仅限参加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评选。
五、组织机构和承办单位
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组委会,组委会组长由县教育局副局长李荣生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由县教育局主办,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承办,县民族高级中学协办。
六、节目和作品要求
艺术表演、艺术作品和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三大类项目的节目和作品全部以柳州市校园文化艺术节的要求为准。(详见附件)
七、活动安排
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学校初赛阶段:于4月20日前完成。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初赛,广泛发动全体学生参与,要达到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项艺术活动的要求。在全员参与的情况下,各学校要集中精力打造精品节目参加县级选拔赛。
(二)县级决赛阶段:
1.艺术表演类个人项目
(1)比赛时间:4月29日(暂定)
(2)比赛地点:民族高级中学博厚礼堂(暂定)
(3)比赛要求:各校上报的个人项目声乐、器乐、舞蹈、戏曲每个分类县城学校不超过4个、乡镇学校不超过2个。按照柳州市校园文化艺术节个人项目的要求准备比赛节目。
2.艺术表演类集体项目
(1)比赛时间:5月9日(暂定)
(2)比赛地点:民族高级中学博厚礼堂(暂定)
(3)比赛要求:各校上报的集体项目(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5类)县城中小学至少选择3类项目参赛(特教学校可按实际情况参赛),各类县城学校上报不超过2个、乡镇学校不超过1个。按照柳州市校园文化艺术节集体项目的要求准备比赛节目。
3.艺术作品和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
(1)艺术作品:绘画(含平面设计)、书法和篆刻、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手工艺制作(含剪纸、编织、刺绣、 泥塑、综合材料等)作品:要求2025年4月21日前创作完成,县城学校(含小学、初中、高中)作品各不超15幅、乡镇学校(以中心校、初中为单位)各不超10幅作品于4月21日、22日两天送县教育局复评,作品按市级要求在背面贴有作者单位、作者姓名、年级及指导教师信息表,且以校为单位印有总目录,同时把总目录电子版发到rsys2021@163.comm邮箱。不按时间报送的一概不接收,过期自误。
(2)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要求以市文件为准,上交时间4月21日、22日。
请各学校报送能代表本校艺术教育水平的、高质量的作品参加县级决赛。组委会将从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获奖的项目中,推荐能代表我县艺术教育水平的、高质量的作品参加市级决赛。并根据柳州市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通知另外下发)。
八、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指导教师奖。
(二)评选办法
1.优秀组织奖。
申报参评县级优秀组织奖的单位,要求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扎实,学校发动广泛,学生参与面广,活动效果突出,并于5月10日前将书面的活动实施方案、节目图片(不少于5张,单张大小不低于10M,须标注文字说明)及活动总结等材料报至本届活动组委会办公室rsqsn@126.com。组委会在各校申报的基础上结合以上情况及各校参赛选手的获奖情况确定优秀组织奖。
2.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
(1)艺术表演奖: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按幼儿组(只限声乐、舞蹈)、小学组、初中组、高中(职校)组分设一,二、三等奖,朗诵按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分设一、二、三等奖,艺术表演类另设优秀创作奖(即为本届活动一等奖集体节目中的原创作品),优秀创作奖上报需提交集体项目艺术表演节目原创版权声明。
(2)艺术作品奖:绘画、书法(篆刻)、摄影作品,按小学(高、低年级)组、初中组、高中(职校)组分设一、二、三等奖。
(3)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对内容充实,图文并茂,逻辑清晰的优秀成果分设一、二、三等奖。
3.指导教师奖
(1)对获得艺术表演集体项目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限报指导教师3人,特教学校限报4人。
(2)对获得艺术表演个人项目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给予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作品)限报指导教师1人。
九、活动经费
由县教育局第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组委会直接举办的各项活动所需经费,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解决。各学校开展活动所需经费由各学校自行解决。各比赛环节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向参赛者收取任何方式的报名费或参赛费。
十、本次活动各类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一)艺术表演类比赛负责人周燕妮,联系电话:18074725275,邮箱:rsqsn@126.com。
(二)艺术作品和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比赛负责人何博,联系电话:18978061538,邮箱:rsys2021@163.com。
本方案解释权在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六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组委会。
附件:关于举办柳州市第十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柳教体卫艺〔2025〕7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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