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融水县安达道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经核查,县交通主管部门已于2020年11月6日依法吊销融水县安达道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以及第(六)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之规定,参照《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公路发〔2008〕382号公布,交运便字〔2014〕181号修订)第十四章第三节关于“道路运输经营者因违法行为被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资格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收回其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及有关营运标志”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被吊销后,其名下配发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已失去合法存续的前提条件,依法应当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该公司名下仍有部分货运车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注销手续(具体车辆信息详见附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范围
本辖区范围内原核发(配发)给融水县安达道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具体车辆信息详见附件)。
二、办理期限及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融水县安达道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经营者可持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原件,到融水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三楼072、074窗口)提出注销申请,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如有异议,可在同一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
三、逾期处理
逾期未交回《道路运输证》原件且未提出异议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注销决定并予以公告,被注销的《道路运输证》同时公告作废。被注销《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融水县安达道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经营者自行承担。
四、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水东新区民族大道203号振城大厦(水东新区君泰超市斜对面)三楼交通局072、074窗口
办公联系电话:0772—5125183、5121895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请融水县安达道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经营者相互转告。如有疑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咨询。
特此公告。
附件:融水县安达道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信息表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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