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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交字〔2025〕14号)关于印发《全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5-06-30 11:20    |  作者:

关于印发《全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安全股、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我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全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709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和考试大纲》(GB/T 30340)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等规章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培训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按照“依法监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规范发展”的原则,着力整治我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规范经营行为,遏制不正当竞争,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学员合法权益,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高效的市场体系,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二、整治目标

压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服务举措,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当前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学员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整治范围

本县辖区内所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四、整治内容

(一)规范使用柳州市驾驶培训公共服务平台

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规范教学,对各驾校使用计时平台情况检查,对新学员录入柳州驾陪公共服务平台情况检查

(二)加强教练员和教练车管理

1未严格教练员管理。未健全教练员聘用管理制度。教练员档案未建立,未对教练员进行背景核查,未对教练员进行岗前培训、年度教育培训、质量信誉考核。

2未严格教练车管理。驾培机构是否按规定配备教练车辆,所配备的教学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未按规定维护和检测教练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审验,未健全的教练车辆技术档案等。是否存在使用报废、脱审、检测不合格等违规车辆从事教学经营的问题。

(三)规范经营行为

1侵犯学员合法权益。未按照规定建立学员档案,未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或以协议、告知书等方式代替合同。合同不规范,未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退费条款不合理,学员申请退费时推诿拖延。

2培训行为不规范。未在备案的教练场地开展培训,未按规定组织学员结业考核或者未向培训结业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向未参加培训、未完成培训、未参加结业考核或者结业考核不合格的人员颁发《结业证书》。

五、整治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6月30日至7月18日)  

驾陪机构按照整治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上报至融水县交通运输局。自查报告应包括自查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内容。

(二)集中检查阶段2025年7月21日至8月1日)  

融水县交通运输局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各驾陪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组将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对驾陪机构进行实地检查、资料审查等,对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检查组将形成检查报告,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三)总结巩固阶段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  

融水县交通运输局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整改合格的驾陪机构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效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保障措施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韦幸福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韦参猛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安全股股长

韦梦勋  融水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主任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员:梁庆进融水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副主任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周建宁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

路荣健融水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维修与培训股股长

融水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维修与培训股副股长

石庭庭融水苗族自治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道路运输发展中心维修与培训股,由梁庆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整治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多渠道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政策要求,引导驾培机构自觉规范经营,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三)严格执法监督,依法查处违规

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原则,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曝光典型,形成有效震慑,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学员权益。

(四)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健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统筹推进整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无缝衔接、高效落实。

(五)注重长效治理,巩固整治成效

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及时总结提炼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制度,推动实现常态长效监管,促进我县驾培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25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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