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工作落实 情况总结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工作落实
情况总结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融法办发〔2024〕3号)、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办法>的通知》(融法办发〔2024〕4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现将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分工明确
财政局领导高度重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成立由局长韦冲同志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专班,办公室、人教股、金融办、会计监督股、政府采购办、综合股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财政局普法具体业务,共同落实我局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二、压实普法责任,深化全民普法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集中学习内容,作为财政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丰富学习方式和载体,推动我局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2024年以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专题学习达到5次。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制定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提出行政执法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明确了财政普法七大重点内容。制定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压实普法和执法主体责任。认真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财政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深刻把握法律法规核心内容,提高财政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组织开展宣传“民法典”、“宪法宣传周”、“法律进乡村”等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干部学法用法等在线学习教育平台,组织局机关干部参加法治培训,全局干部职工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合格率均达100%。
(三)组织开展普法培训和宣传
今年以来,我局共组织各类普法培训和宣传12场次,培训人员600多人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扎实学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业务法律知识,使得全局干部职工较好地遵守各项财经纪律,规范理财、依法理财效果进一步彰显。同时以少数民族春节系列特色坡会、“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禁毒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为契机,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深入乡村振兴挂点乡、村,通过设立咨询台派发普法宣传小册子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热点和政策法规,获得当地群众的热烈反响和一致好评。
三、存在不足
(一)普法工作认识不到位。部分股室对“谁执法谁普法”认识不到位,对服务单位普法工作指导不够,普法宣传工作有待提高。
(二)普法方式比较单一。目前的普法宣传方式大多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单一形式呈现,缺乏多元化的宣传手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局将持续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一是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面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是进一步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把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深入普及。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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