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落实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的实施方案 》意见的公告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桂财规〔2025〕5号)文件要求,自治县财政局起草了《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落实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3月12日下午下班前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粟月香,联系电话:5122408,
电子邮件:rsxczj@163.com;
地址:广西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华强路90号; 邮编:545300。
附件: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落实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6年2月27日
附件1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落实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
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建立与专业大类培养成本、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精准保障公办职业学校(含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办学经费需求,引导学校优化专业设置、深化产教融合,提升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配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桂财规〔2025〕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制度实施范围为县本级所属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公办中职学校)。所指学生为上述学校中全日制职业教育在校生。
二、主要内容
自2026年1月1日起,县本级公办中职学校实行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
(一)生均公用经费基础标准。
综合我县公办中职学校教育成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我县公办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以下简称“生均拨款”)基础标准为1000元/年,保障学校日常教学、实训实践等基本运转需求。
(二)生均拨款系数。
生均拨款系数由专业大类拨款系数、绩效调节系数、政策导向系数构成,具体参照桂财规〔2025〕5号文件执行。
(三)生均拨款计算方式。
某职业学校生均拨款=生均拨款基础标准x折算学生数
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
(四)过渡期政策(2026年—2028年)
为确保平稳过渡改革工作,设立过渡期(2026年—2028年),过渡期内生均拨款计算方法与实施方案一致,对生均公用经费水平降低的学校,由财政给予托底补助,2026—2028年分别按降低差额的100%、60%、30%给予托底补助,保障学校平稳运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和受教育者合理分担的多渠道筹集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确保从2026年起推动中职学校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平稳执行,并结合物价变动、培养成本变化、财政收入状况等因素进行评估,适时调整保障水平,确保财政投入与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相匹配。
(二)加强学籍管理。学校是学籍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做好学籍日常管理,确保学籍真实、准确、唯一,严禁虚报、重报。对虚增学生人数套取生均拨款的学校,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回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绩效和监督管理。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督促指导中职学校规范预算、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完善内部控制和经费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财政教育经费使用规范高效。财政将强化评价结果在制定完善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调整生均拨款标准、专项资金分配、安排职业学校年度预算中的运用。
本方案由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中央、自治区、市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职业教育生均拨款计算方法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 月 日
附件
职业教育生均拨款计算方法
生均拨款系数由专业大类拨款系数(以下简称专业大类系数)、绩效调节系数、政策导向系数构成。专业大类系数为按照国家发布的专业目录,根据自治区公办职业学校专业大类生均培养成本核算结果分档设置。绩效调节系数为根据学校改革成效、办学水平层次分档设置。政策导向系数根据自治区产业发展需求以及产教融合情况设置。
一、中职学校
(一)生均拨款系数。
1.专业大类系数。
一档:公安与司法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医药卫生大类,系数0.9。
二档:生物与化工大类、旅游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系数0.95。
三档:交通运输大类、水利大类、财经商贸大类、电子信息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系数1。
四档:农林牧渔大类、轻工纺织大类,系数1.05。
五档:装备制造大类、新闻传播大类、文化艺术大类,系数六档:土木建筑大类,系数1.1。
七档: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系数1.3。
2.绩效调节系数。
自治区“双优”学校(A类),系数为1.1。
自治区“双优”学校(B类)建设专业,系数为1.05。
其余学校及专业系数为1。
自治区“双优”学校及建设专业以自治区评定结果为准。
3.政策导向系数。
将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系数上浮5%,即政策导向系数设置为0.05,其余专业大类系数为0。
(二)学生人数取数口径。
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时,学生人数应以上一年度教育部门教育事业统计的全日制在校中职学生人数为准。
(三)计算方法。折算学生数=∑[(细分专业学生人数x专业大类系数+倾斜支持专业大类细分专业学生人数x政策导向系数)x绩效调节系数]
某职业学校生均拨款=生均拨款基础标准x折算学生数。
二、其他事项
若国家新增专业大类,则按相近专业类别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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