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财会〔2025〕2号转发《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5 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融财会〔2025〕2号
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5 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驻融各单位,各有关企业,有关会计代理机构: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25〕9 号)转发给你们,请通知本单位和本辖区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照文件精神及时完成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活动。
特此通知。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25〕9 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5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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