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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一) 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来源:柳州市融水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5-12-24 12:0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一

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部分工业园区企业废水未能有效管控,超过纳管标准要求排放废水,导致园区污水处理厂未能稳定达标。阳和污水处理厂接纳洛维片区的工业废水,2023年7月,进入该厂的工业废水总磷浓度超过设计处理能力,导致2023年7月17日至31日累计出现总磷自动监测数据日均值超标15天。2023年1—10月,融水康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部分时段进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2000毫克/升,超过设计进水浓度4.7倍,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小时浓度分别有86次、47次、52次和328次超标。

二、责任单位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一)融水康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于2024年12月建成一座400m³的事故应急池;投资50万元更换生产线MBR膜组件;2025年建成深度脱磷设施,持续推动集中污水治理提质增效。

(二)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县工管委服务中心联合融创公司组织人员对园区管网进行地毯式排查,2023年投入雨污管道改造 167.27万元,2024年融创公司派出150人次对园区雨污网管进全面排查,发现4个雨污错接口并完成整改。

(三)县工管委服务中心和融水生态环境局对园区企业内部进行污水管道混流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指导园区禾美公司、佳旺食品等5家有污水排放企业完善污水预处理,降低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2025年1—12月,融水康田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出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小时浓度超标次数分别下降至33次、4次、6次和6次,相比2024年1-12月下降约67.3%,整改效果明显。

四、验收情况

我县组织工管委服务中心、柳州市融水生态环境局通过现场抽查和台账审核,认为我县已落实了该问题相应的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验收销号台账完整,符合验收销号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512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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