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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太乡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融水县安太乡

发布日期: 2026-01-27 16:59    |  作者:

安太乡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安太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各项工作要求,紧扣全乡中心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筑牢法治根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建立“党委中心组+干部+”常态化学习机制以理论学习中心组为核心抓手,系统推进专题学习走深走实持续强化领导班子引领作用截至目前共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5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工作组织乡干部、村两委成员进行法治专题培训7场,提高依法行政履职水平。同时,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制度,对照清单梳理领导干部需掌握的党内法规国家法律,通过组织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确保领导干部掌握履职所需的法治知识,为我乡法治建设筑牢制度根基。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情况

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梳理乡级基本权责事项109项,配合权责事项清单109项,收回清单169项,同时不断深化机构改革,并进一步厘清了部门事项,并不断优化协调配合。不断深化“放管服”一体化推进不断推进帮办、代办工作制度,同步建立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畅通政企交流渠道,收集企业合理诉求,并及时解决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是结合安太乡实际,2025年,我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扎实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相关规定,依托“一村一法律顾问”强化审核力量对乡村振兴、重大项目等事项落实100%合法性审查二是严格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备案审查机制,厘清权责边界。深化推行说理式执法等制度,同时加强法治宣传和队伍建设,推动制度落地见效,以制度化保障基层治理法治化。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情况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严重事项议事规则,对触及人、财、物及“三重一大”事项一概坚持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全面贯彻乡党委、政府议事决策制度,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准则,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科学决策的能力。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依托司法所、法律顾问等全面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着重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合同的合法性、适当性和可行性进行全面审核。2025安太乡未发生因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情况,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五)开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2025年我乡组织1名在编人员参加并通过行政执法考试。目前我乡政府持有执法证人员有19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6人,进一步壮大了我乡执法队伍力量。二是执法过程规范化。对执法人员配齐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实现重点领域执法全过程记录。落实轻微违法免罚机制,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为主的柔性执法,全年开展行政检查62次,涉企检查20次,行政处罚19起,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48次,整改隐患13;派出所立行政案件2起、处罚5人(其中毒品案件1起,强戒1人),刑事案件17起,刑拘12人,取保候审6人。全年未发生一起因执法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乡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得到显著提升,为法治政府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情况

加强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建设,结合综治网格化队伍建设,完善乡、村应急处置组织体系,修订防火、防汛等应急预案,细化各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方案,组织乡、村干部开展应急演练7场次,覆盖群众300余人次。畅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全年处置各类突发事件3起,处置及时率和成功率均达100%人员伤亡案事件发生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情况

一是践行“枫桥经验”,构建以综治办、司法所为中心,人民调解员为主体,网格员、村法律顾问为抓手的多元调解队伍,形成辐射到周边的人民调解网络,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及时的新局面二是强化“三官一律”专业力量的运用,积极交流复杂案件,培训学习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调解队伍的调处能力,有效维护了乡的社会稳定,为村民营造了和谐的生活环境。乡村两级调委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2起,调解成功41起,调处率97.6%,其中“三官一律”参与调解11,全年无“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情况

一是落实行政权力监督专机制,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情况自觉接受人大、民主和行政监督定期向本级人大报告政府工作情况,及时研究处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认真执行人大决议;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积极配合审计、财会、统计、执法等监督工作,真正发挥监督合力作用。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制度,依托柳州集约化智能门户平台政府采购、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开,并持续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九)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升法治文化氛围

一是抓住群众普法教育不放松。利用各种节日坡会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依法行政,让群众知法、学法,增强他们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充分发挥“三官一律”法治配套人员和村级法律明白人服务优势开展乡村治理工作,全年共普法宣传60场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8次,营造人人懂法、人人知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干部和群众的法治自觉性和责任感,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生根。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情况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各部门协同推进、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形成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把法治建设纳入全乡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确保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三是健全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清理全流程管理机制,提升制度建设质量。搭建基层法治服务平台,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人民调解工作深度结合,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筑牢法治乡村建设基础。

二、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将推进法治建设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一是带头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带头讲法治课、参加学法考试,推动领导班子成员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二是坚持重大法治事项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牵头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与推进举措。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确保决策行为合法合规。三是支持本级人大、政府、监委等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同时树立重视法治素养的用人导向,将依法办事情况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对法治观念淡薄、违法办事的干部及时督促整改,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培育成效不显著

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树得不牢,存在“重业务、轻法治”倾向,在处理较为复杂的矛盾纠纷等工作时,仍习惯凭经验决策缺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主动性现象。群众层面“人情大于法”的传统观念仍有市场,对《民法典》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认知浅显,权利、契约意识薄弱,遇事更倾向找门路而非走法律途径。普法宣传形式多为发传单、贴标语,内容枯燥且缺乏针对性,对留守儿童、外出务工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精准普法覆盖不足。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

乡级执法力量配置不均衡,专业人才储备短缺,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占比偏低,多数执法人员缺乏系统法律培训,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实际工作需求存在差距,法律适用精准度不足。跨部门执法协同机制不够完善,派出所、司法所、相关职能部门间沟通衔接不畅,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不充分,执法合力有待加强,难以构建系统化、规范化的执法工作格局。

(三)法律服务供给与需求脱节

“三官一律”下基层机制虽不断完善但因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多,专业指导和帮扶未能精准触达特殊群体。村级法律顾问与村级沟通不足,专业优势未能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未能有效结合,未能形成适配乡村实际的法律服务供给体系,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个性化法律需求。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安太乡将以更高标准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短板,以精准举措破解难题,用高水平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深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一是紧盯“关键少数”,优化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精准化法律培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二是推进全民普法常态化,结合乡村特色创新宣传形式,针对外出务工人员、青少年等群体开展定制化普法,培育法治文化氛围。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完善监督机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同步建立纪委、人大协同监督机构,强化行政执法全程监管。二是建强专业队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三)规范决策程序,提升决策法治水平

严格落实重大决策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及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利益、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保障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四)不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法治综治建设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落实“321”工作机制。始终坚持妥善处理群众利益诉求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调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及时发现、控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推动我乡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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