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4-01-05 11:25 | 作者:
2023年,融水县卫生健康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柳州市、自治县关于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卫生健康部门年度中心工作任务,全面推进《融水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我县卫生健康法治化水平。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 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论述摘编》等法治思想。年内,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专题集中讲座和专题培训2期次。实施领导干部讲法全员学法。全年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持续强化党内法规学习。压实学法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主动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在卫生监督执法管理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扎实推进系统普法宣传工作及“八五”普法中期评估。
2.做好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截至12月份,以县政府名义印发的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4件。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以我局名义发文的重大行政决策0件。三是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依法行政工作,2023年全年无相关信访、合同审核。
3.积极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按照要求开展内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份,2023年共检查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及民营医院202家次,重点检查疗机构执业人员的资质和疫情防控情况、执业注册情况、执业资质、执业范围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处理群众举报医疗案件9件,对医疗卫生行政处罚5起,其中“无证行医”案件2起,医疗废物案件1起,放射诊疗案件2起,共予以行政处罚罚没总金额7.3 万元,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营造了良好的就医环境。执法过程中未发现有违法、执法不当等行为。
4.依法推进营商环境优化。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把国家、自治区“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任务与日常巡查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依法经营,2023年双随机完成率100%。二是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年内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1件,没有发生因行政许可办理不规范被群众和企业投诉事项。三是实施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年内未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件,未发现存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五是积极协助企业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修复。
5.加强依法行政监督管理。一是做好法律监督工作。我局依法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工作,今年共收到检察磋商函1份,根据建议我局组织了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生活美容馆和养生店开展执法检查,取得了较好成效。二是做好依法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为主,其他方式为辅,利用各种信息传播媒体及时、全面公开我局信息。年内,我局没有发生因行政复议被纠错和行政诉讼案件。
6.积极推进普法宣传工作。按照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完成年度普法2(场)次。在日常工作中,向服务对象开展有关疾病防控、用药等方面普法知识,同时协助消防、政法、应急等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和平安等知识宣传。开展在线学法考试,推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2023年全局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达100%。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3年我局在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执法任务重,监督执法人员少;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服务要求的提升与服务供给能力的不足等矛盾。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计划
2024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夯实重点领域监管责任,继续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国家卫生监督抽检等专项工作。二是提升执法办案水平,继续完善和提升执法模式,完善互联网+综合监管模式。三是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卫生监督形象。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卫生行政处罚公正、公平。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价审查和卫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时纠正和查处卫生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四是切实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健全卫生监督稽查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注重规范和严格行政许可,树立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管的理念。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结合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全面宣传卫生监督工作,努力为卫生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