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柳州市融水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2-10-11 16:15 | 作者:
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1: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认识不够,将优越的自然生态禀赋当做自身工作成绩,自我满足、盲目乐观,对天生的好山好水缺乏敬畏和呵护之心,对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漠然视之,甚至视而不见。一些领导干部对高质量发展的认识有偏差,认为广西是欠发达地区,空间很大底子很好,应区别对待,要求给予更多的能源消费总量指标,而对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却有畏难情绪。在谋划自身发展时,着重考虑增长速度,重视发展质量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足,动辄讲目标太高财政太难、讲能力不足水平不高,对推进解决具体问题缺乏积极作为。
问题19:危险废物管理能力薄弱,存在较大环境风险。一些重点发展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空缺,广西至今没有电解铝行业大修渣处置能力。废铅酸蓄电池大量流入非法市场,非法收集处置问题仍然突出,对环境安全构成隐患。
二、责任单位
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融水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局、卫健局、发改局、科工贸局、财政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融水税务局。
三、整改情况
问题19: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1.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对企业进行管理,目前大部分企业都能够按要求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根据《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柳州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融水县已经完成了辖区内管辖企业的危险废物标准化评估工作。2.将排查整治工作与环境执法“双随机”和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2022年,共出动98人次对我县危险废物进行排查,确保辖区环境安全。3.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关于危险废物管理的意识,开展企业危险废物相关业务培训2次,共发放《社会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管理告知书》等宣传资料60份。
2022年10月8日,县整改办组织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融水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局、卫健局、发改局、科工贸局、财政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融水税务局等部门对以上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一致认为基本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达到整改要求,原则同意通过整改验收。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2-513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