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水县残联
发布日期: 2021-03-22 10:25 | 作者: 融水县残联
融水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融水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财政专户支出表
十一、上年结余支出表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残联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改造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推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解困、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研究、拟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相关业务进行指导与管理。
(六)对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提出建议或意见,做好残联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七)承担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指导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融水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共有直属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机关本级内设科室为别为:办公室、领导办公室、财务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7人,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单位)7人,编内在职7人,其中:行政在职7人,全额事业在职7人,退休补助5人。
所属事业单位一:
参公编制7人,编内在职7人,退休人员5人,退休补助5人。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收入总预算360.27万元,同比增加25.08万元,同比增长7.48%。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增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收入同比减少17.15万元,同比减6.35%.(1).聘请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提高。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0.27万元,同比增加25.08万元,同比增长7.48%。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部门支出总预算36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46%,同比增加9.08万元,同比增长3.07%;项目支出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54%,同比增长16万元。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同比减少17.15万元,同比减少6.35%.(1).聘请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提高。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一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60.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47.33万元,同比增长15.1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04.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4.46%,同比增加9.08万元,同比增长3.07%。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2.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09%,同比减少17.15万元,同比减少6.3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5%,同比增长1万元,同比增长4.6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55%,同比增加25.21万元。同比增加654.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8.40%,同比增长16万元,同比增长40%。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14.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6.07%;同比减少0.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5.86%;同比减少0.5万元,同比下降2.65%。
资本性建设2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1.07%。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出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60.27万元,同比增加25.08万元,同比增长7.48%,增加的主要原因: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252.82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3.09%,同比减少17.15万元,同比减少6.3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55%,同比增加25.21万元。同比增加654.8%
(二)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60.2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60.27万元。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三)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6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60.27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6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27万元,项目支出56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28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9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8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1万元。项目支出56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40万元,资本性支出23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9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8.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1万元。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10.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万元;
残疾人康复6.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万元;
其他残疾人事业37.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万元;资本性支出23万元;
三、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9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8万元,会议费0.55万元,培训费0.38万元。
(二)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98万元,比2020年(上一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长0万元,同比增长0%。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0.25万元,同比增长0万元,同比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2.8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2.8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3)会议费2021年预算0.55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4)培训费2021年预算0.38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本级有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4.27万元,同比增加9.08万元,同比增长1.03%,增加2021年列入基本支出,聘请人员人数增加和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20.2万元,同比增加20.2万元,增长100%。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20.2万元,项目名称:各乡镇残联办公设备,预算金额20.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残疾人联合会资产账面价值共计
1236604.70元。本部门核定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实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金额4.0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0万元。项目名称:党员扶残温暖同行,预算金额4.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