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水县教育局_单位信息公开组
发布日期: 2021-06-14 11:35 | 作者: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柳教基〔2020〕88号)和《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19〕41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精神,请各学校认真贯彻并严格抓好落实,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各项工作。
一、各中小学校按照《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和《通知》的要求,科学选择学生体检机构,全面组织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确保全体中小学生每年接受1次项目齐全、质量可靠、数据准确的健康体检。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协同体检机构做好体检结果、健康指导意见等反馈工作。
二、加强体检经费的保障和管理。结合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我县中小学生常规体检项目收费标准调整为15元/人・次(含工本费、体检结果统计分析、健康评价、资料分析等费用),其他项目收费标准按照本通知附件所列标准执行。
义务教育阶学生健康体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列支,不得向学生收取,各校必须在公用经费中足额安排并专款专用。高中阶段(含中职学校)学生健康体检费用,由学校进行代收费管理,使用一般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
三、县教育局将按照《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对各中小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监督指导。在每年10月13日前,各学校将上一学年度的学生健康体检数据和评价分析报告报送县教育局教研室(三)(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石世锋,5122737;邮箱:ssfjys@163.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