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使用与困难资助

融教〔2022〕121号关于下达2022年秋季学期第三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政府门户网

发布日期: 2022-12-19 17:30    |  作者:

融教〔2022121

关于下达2022年秋季学期第三批普通高中

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的通知

融水中学: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1〕129号)精神,现将2022年秋季学期第三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补助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1~3年级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

一等国家助学金1750元/学期·生,二等国家助学金500元/学期·生。

 三、国家助学金发放方式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统一由银行通过受助学生个人银行账户代发到学生账上。

四、工作要求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对不符合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的学生实行补助政策或虚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人数、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将报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件:2022年秋季学期第三批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分配表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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