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5-09-10 16:34 | 作者: 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融水苗族自治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
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更新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办〔2025〕6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柳政发〔2021〕34号)等文件要求,开展融水苗族自治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融水苗族自治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经测算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自治区政府2023年公布的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为基础,我县本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平均调整增幅为1.82%,平均标准为33479元/亩。具体如下:
I级区域36600元/亩(融水镇);
Ⅱ级区域36100元/亩(和睦镇、四荣乡部分村、永乐镇);
Ⅲ级区域33700元/亩(安陲乡、大浪镇、怀宝镇、三防镇、四荣乡部分村、汪洞乡、香粉乡);
Ⅳ级区域32100元/亩(安太乡、白云乡、大年乡、洞头镇、杆洞乡、拱洞乡、滚贝侗族乡、红水乡、良寨乡、同练瑶族乡),具体详见附图。
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最关注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一)评估主体: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联系人:李文圣 联系电话:0772-5122527
(2)邮 箱:rsgbg5122527@163.com
(二)评估机构:南宁莹昊土地科技有限公司
(1)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078411502
(2)邮 箱:1308843533qq.com
(三)反馈方式。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向评估主体单位和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四)反馈期限。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