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5-08-06 10:08 | 作者: 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融水大自在农产品综合市场项目总平面规划
设计方案调整通告
“融水大自在农产品综合市场”项目位于融水县丹江大道北侧,该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于2023年12月26日通过我局审批。根据柳州市大自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申请,现将“融水大自在农产品综合市场”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调整方案公告如下:
一、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内容:
(一)、建筑单体调整:
1、原三期规划为住宅区,现调整为批发、商业区;
2、新增1#零售商业312㎡、2#零售商业660㎡、3#零售商业696㎡、4#零售商业720㎡,均为一层,建筑高度为6米;
3、新增12#交易批发市场1920㎡、13#交易批发市场640㎡、14#交易批发市场636㎡,均为一层,建筑高度为6米;
4、新增人防地下室1826.45㎡;
(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调整:
1、计容面积由80308.11㎡调整为48217.5㎡;
2、容积率由1.67调整为1.003;
3、总建筑面积由82897.17㎡调整为31575.11㎡;
4、住宅及其配套服务用房均取消;
5、增加零售商业建筑面积2388㎡,计容面积4766㎡,占计容面积的9.91%;
6、建筑占地面积由17503.36㎡调整为19525.46㎡;
7、建筑密度由36.4%调整为40.6%;
8、绿地面积由10993.92㎡调整为9681.81㎡,绿地率由22.86%调整为20.13%;
9、机动车停车位由616个调整为31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由2820个调整为2432个。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融水大自在农产品综合市场”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三、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如有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5年8月12日前送至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联系电话: 0772-5129737)。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应于2025年8月13日前向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提交申请表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五、公示地点:“融水大自在农产品综合市场”项目所在地和广西柳州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ongshui.gov.cn/tzgg/)。
六、公示时间: 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2日。
七、听证时间: 2025年8月13日上午11点00分
八、听证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