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申请人荣庆成、陈革连持相关材料到我中心申请融水镇寿星北路八巷1幢601号、109号(融房权证融水县字第0001894801669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证。如有异议,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融水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我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给予办理遗失补证登记。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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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水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16-04-25 15:42 | 作者: 融水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