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19-04-03 09:42 | 作者: 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彩荣继承张爱民坐落融水县融水镇朝阳西路47号苏城·新天地1幢204号房不动产权份额公告
根据申请人林彩荣、张利红、张利波、张思琪、张利玲、张超、梁指英提供的《继承协议书》,被继承人张爱民与继承人林彩荣共同拥有不动产坐落于广西融水县融水镇朝阳西路47号苏城·新天地1幢204号房,《房屋所有权证》融房权证融水县字第011301、011301-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融水国用(2013)字第656号,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不动产权份额由林彩荣继承,其他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融水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窗口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我中心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融水苗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 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