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4-12-09 09:00 | 作者: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试点县及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广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桂商建发〔2022〕48号)文件要求,因苗山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方案有新调整,有效投资和拟补资金由原来的549万、164.7万调整为356.8万和107万元,项目已通过验收。目前该项目有70.8万在我局监管账户,现项目业主将70.8万资金已退回国库,根据资金管理文件要求进行重新分配,具体分配名单公布如下: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电话、邮件、来访等形式向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反映。
举报电话:0772—5126172
联系人:莫丽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