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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水县卫健局
发布日期: 2023-06-15 17:5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家庭医生签约
服务绩效考核方案》政策解读
一、方案起草的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20〕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22〕9号)及《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柳州市财政局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柳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柳卫基卫〔2020〕2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
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机构。
(二)考核内容。
考核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机构的组织管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服务满意度等。
(三)各部分权重。
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政策保障、组织管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服务满意度的参考分值分别为10分、16分、10分、29分、20分、15分。我县根据实际情况,针对重点工作和薄弱环节,适当增加三级考核指标,适当调整各部分和各指标的分值。
三、结果应用
按年将签约服务费从医保门诊统筹支付给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考核80分(含80分)为合格,医保基金支付5元/人;70~80分(不含80分)医保基金支付4元/人;60~70分(不含70分)医保基金支付3元/人;60分(不含60分)以下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将签约服务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家庭医生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四、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读本政策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单位地址:融水镇寿星北路146号,电话:0772-5122405,邮箱:rsws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