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融水县农村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政策解读
《2022年融水县农村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农村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承运人责任险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20〕72号)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支持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柳财预追 [2022] 177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对我县2022年农村客运成承运人责任险补贴资合分配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承运人责任险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运输发〔2020〕72号)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自治区支持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柳财预追 [2022] 177号)等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的。
稳定我县农村客运市场,巩固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减轻农村客运经营者负担,增强各乡镇和建制村客车抵御安全风险能力,提高运营服务质量,到2023年我县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率均保持在100%,为农村群众出行提供一手服务保障。
(二)补贴对象和范围。
我县所辖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车辆且已投承运人责任险及保单真实、有效期在2022年1月1 日以后的经营者。
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车辆包括领取农村客运燃油补贴的班线客车、采用城市公交延伸方式提供农村客运服务的公交车和采用预约响应方式提供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服务的约租车。
(三)补贴资金。
柳州市财政局下达我县2022年农村客运成承运人责任险补贴资金总额为 10.17万元。
(四)补贴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2022年运营补贴期限。
(五)补贴资金发放。
对本辖区内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车辆数和座位数(其中公交车以公安车管部门核发的行驶证上载客一人数为准)以及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保单(保单有效期在2022年1月1日以后,含1 月1日)进行统计,将补贴资金按已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车辆的座位数汇总进行平均分配,并登记造册,确保该项补贴资金发放到具体经营者,不重不漏。
(六)工作要求。
研究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印发补贴资金分配方案;信息检查;农村道路客运相关企业要按补贴标准如实填报补贴审核、申报;我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及审定,并张榜公示后,按照补贴额度将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有关企业账;各运输企业要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管理,不得截留、挪用,不得强制以补贴款抵交任何款项。
四、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读本政策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地址:融水镇民族路二巷2号,电话:0772-5122588,邮箱:rsjiaotongj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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