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政策解读
《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安全
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计划。
二、制定依据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柳州市委市政府、自治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依法治安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发现问题、力促整改,标本兼治、防患未然的原则,突出依法监督、责任落实、源头治理三大重点,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强化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控,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持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内容、时间和责任单位。
详见附件
(二)监督检查范围和对象。
局属各二单位,交通运输行业道路运输客运企业、货运企业、渡口码头及经营性质水上运输船舶,县城公交企业,出租车企业,驾培机构,机动车维修,公路水路建设施工企业等。
(三)监督检查方式和方法。
监督检查按照“企业自查、管理部门全面检查、局综合督查”的三级联动方式进行,以“双随机”抽查方式为主,按照“分级负责、突出重点”的原则,覆盖行业各领域。综合运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查阅台帐与实地察看相结合等检查方法,力求发现问题,立整立改,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等主要指标持续减少,遏制较大事故发生,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提出了确保安全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建立安全督查长效机制等三个方面要求。
四、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读本政策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地址:融水镇民族路二巷2号,电话:0772-5122588,邮箱:rsjiaotongj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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