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卫〔2022〕21号《融水苗族自治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融水苗族自治县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一、政策依据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181号)、《关于印发广西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0〕9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新冠防指〔2020〕156号)等有关政策要求。
二、总体目标是什么
按照常态防控要求扩大检测范围及检测频次预计2022年将检测不少于25万人次,预算检测费用不低于400万元。
三、项目内容有哪些?
(一)检测对象
“应检尽检”人群范围包括在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核酸检测的密切接触者、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监管场所工作人员、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和保障国家或自治区重要会议(活动)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等9类。
其他“应检尽检”人员可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确定并动态调整检测策略和人群范围。
(二)检测策略
按属地化管理原则,我县应检尽检核酸检测由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融水苗族自治县疾控中心进行检测,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负责县内发热门诊患者、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新住院患者、陪护人员(按要求 1 名新住院患者仅安排 1 位陪护人员进行 1 次检测。陪护人员超过 1 位或检测次数超过 1 次的,其检测费用自理)、监管场所人员等日常核酸检测;融水苗族自治县疾控中心负责密切接触者、环境监测等的核酸检测。其他纳入应检尽检的人员检测根据需要动态调整。
四、检测费用如何安排
(一)检测标准:按照柳州市卫生健康委、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柳州市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核酸检测费用结算办法(试行)的通知》(柳卫疾控〔2020〕9号)文件,检测费用由自治县财政负担,资金实行医疗卫生机构垫付和按实际结算制,资金结算按照所属行政管理区域执行“属地负责审核、属地结算拨付”,专项用于补助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核酸检测工作。按密切接触者、发热病人1:1单检,其他人员10∶1 混检,费用按57元/份(包含医疗服务价格以及中标核酸检测试剂费用)。
(二)资金结算流程:
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应记录、汇总开展核酸检测日期、对象、数量、提供人等详细资料,融水县人民医院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关于印发柳州市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核酸检测资金结算办法(试行)的通知》(柳卫疾控〔2020〕9号)于1.4.7.10月10日前将上季度应检尽检核酸检测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定后报卫生健康局医政股,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结算补助资金。
五、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本政策解读单位:融水县卫生健康局,地址:融水县融水镇寿星北路146号,电话:5122405 邮箱:rsxws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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