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农业通〔2026〕15号 2026年水稻高产攻关行动项目政策解读
2026年水稻高产攻关行动项目政策解读
一、水稻高产攻关行动项目政策意义是什么?
为了加快推进国家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和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进一步增强全县粮食生产综合能力,确保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要求项目实施主体2026年水稻单产同比上年增10%以上,或比2026年水稻平均单产高10%以上,促进我县水稻增产丰收。
二、实施范围、资金使用范围和补贴对象是什么?
(一)实施范围。示范片水稻规模种植相对连片100亩以上,应因地制宜优先选择相对集中连片、生产基础好、群众意愿高、交通便利、水稻生产优势突出、示范带动力强、增产潜力大的有代表性的区域作为本地项目核心示范区。
(二)资金使用范围。直接补助。对承担2026年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任务的生产者给予资金补助,主要用于补助水稻生产经营主体的租地等成本。直接补助资金不得超过200元/亩。
(三)补贴对象。补助对象为水稻规模种植经营对象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验收截止时间有什么要求?
由县农业农村局组建项目抽查(验收)组,或由项目县委托第三方对辖区内承担项目实施的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情况进行田间现场核验。项目实施乡镇在2026年12月10日前将项目验收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汇总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实施要求是什么?
(1)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方案要求,立足当地实际和农时,及时制定本地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实施季节、补助方式、补助标准、验收标准、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任务措施落实落细。县农业农村局于自治区方案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印发并组织实施,同时报送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处备案。
(2)明确项目主体。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建设主体为水稻规模种植经营主体(包括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高标准创建示范片。要围绕集成推广水稻高产高效、增密增穗技术模式,选择基础条件好、技术力量强的地区,打造水稻增密增穗和高产攻关示范片,开展小面积增密增穗高产攻关和大面积示范推广,强化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将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同时,加强在中低产田开展提高单产的攻关示范,加快推进中低产田单产提升。要求高产攻关示范片高产品种、高产生产技术覆盖率达100%,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覆盖率达100%。
(四)合理布局选点。因地制宜选择水稻相对集中连片、生产条件好、交通便利、群众科技素质高、有较高的增产潜力的区域作为项目区。在重点选择高产田地区开展水稻高产攻关的同时,也应加强中低产田单产提升攻关,挖掘低产田单产提升潜力,实现大面积均衡增产。
(五)开展技术指导和现场观摩。要统筹调配好各类专家、基层农业农村部门工作力量,围绕高产攻关示范片、增密增穗示范片,组织开展农技人员“揭榜挂帅”领衔示范片活动,“揭榜人”纳入专家技术指导组,争取邀请国家和自治区级专家指导示范片建设;要强化人员培训、技术推广等工作,确保高产技术落细落实落地。要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活动1次以上。
(六)严格项目验收。由县农业农村局组建项目抽查(验收)组,或由项目县委托第三方对辖区内承担项目实施的水稻高产攻关示范片创建情况进行田间现场核验。项目实施乡镇在2026年12月10日前将项目验收报告报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汇总送市农业农村局。
(七)整理台账归档。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与实施、考核、总结等情况的文档材料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并配合做好项目绩效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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