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规〔2020〕2号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政规〔2020〕2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推进健康中国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6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广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9〕43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规〔2020〕13号)精神,推进我县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逐步建立健全预防为主的制度体系和健康教育体系,引导群众建立正确健康观。积极推进政府牵头负责、多部门协作配合、全民共同参与的健康行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生活质量,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中国、健康广西、健康柳州、健康融水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全县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健康生产生活环境初步形成,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全县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标,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三、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针对影响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环境等因素,广泛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面普及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增强自我主动健康意识,不断提高健康管理能力。建设跨部门、全领域的县级、乡镇健康科普专家库,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完善健康科普资源库,加强对健康教育内容的指导和监管。构建全融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鼓励县级、乡镇广播、电视和其他融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栏目)。推动健康促进县和健康支持性环境全域联合建设,深入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普及中医药健康文化。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22%和30%。(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教育局、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妇女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针对全人群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尤其是超重和肥胖人群、贫血与消瘦等营养不良人群、孕妇和婴幼儿等特定人群以及家庭,聚焦食堂、餐厅等场所,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示范创建,实施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减盐、减油、减糖,重点指导家庭少盐、少糖、少油的消费行为和家庭饮食制作,加强对食品企业营养标签知识宣传,充分发挥食品营养标签的警示标识作用;加强营养工作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和医生的作用,强化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食品风险、营养监测;加强对全社会的科普宣教与指导,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组织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教育局、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扶贫开发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努力构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积极打造群众身边的健身组织,全面实施全民健身运动工程,不断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管理,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活动。大力打造“15分钟健身圈”,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提高设施使用率和空间利用率,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国家平均水平。开展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逐步拓展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和检测人数。组织开展各级各类运动会和节庆体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提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和91.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达到37%以上和40%以上。(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控烟行动。建立联合执法协调机制,落实国家推进控烟成效所采取的税收、价格调节等综合手段,加大烟草广告监督执法力度,继续加大公共场所控烟力度,推进无烟场所建设。鼓励领导干部、公务员、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继续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巩固无烟医院禁烟工作,推动无烟机关创建。开展无烟学校建设,将控烟相关知识纳入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课程。倡导无烟家庭创建,带动全社会自觉禁烟控烟良好风尚。扩大戒烟门诊建设,为市民提供戒烟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 %以上和80 %以上。(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融水税务局、柳州市烟草公司融水营销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心理健康教育、热线服务、评估、咨询、治疗、危机干预和精神科治疗等方式衔接合作的心理援助服务体系,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提升公众健康意识。重视睡眠健康,提倡成人每日平均睡眠时间为7—8小时。构建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发挥基层社区在心理健康服务中的网底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为特殊困难群众和心理行为较为突出的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中职校等设立心理咨询室/辅导室,组建心理服务团队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社会心理服务,逐步扩大覆盖面。完善心理健康人才培养与使用机制,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国家对西部的要求。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救治救助、康复服务等工作,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 %和30 %,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和85%。(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医疗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提升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推进实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把健康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的全过程,推进健康县城、健康村镇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美丽融水”乡村建设,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风貌。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与保护,优化森林康养环境。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溺水、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饮用水水质稳定达标并持续改善,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融水生态环境局、融水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大力推进母婴安全行动、健康儿童行动计划,针对婚前、孕前、孕期、儿童等阶段特点,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加强出生缺陷和地中海贫血的综合防治,不断提高我市人口素质。推进生育全程医疗保健服务,推动相关政策措施和服务有效衔接,为妇女儿童提供连续、综合、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实现对妇女儿童全方位全周期的服务。促进生殖健康,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全覆盖。完善孕产妇和婴幼儿照护服务以及先天性残疾儿童康复救治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4‰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7/10万和11.5/10万以下。(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关爱、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中小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列入对学校的绩效和督导考核的指标体系,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多种方式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考试考查,落实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政策。按规定设置学校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拓展职称待遇上升空间。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措施,启动融水学生视力健康干预工程。到2022年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县教育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团县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贯彻落实自治区、柳州市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要求。针对不同职业人群,倡导健康工作方式,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积极推进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提升职业病防治科技能力,依法依规对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做好资助参保工作。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创建健康企业。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教育局、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妇女联合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积极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生活质量。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以居家和社区为重点,优化老龄健康服务,加强老年常见病、慢性病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宣传推广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提升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水平,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发展。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和商业保险等长期护理保障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推动实现健康老龄化。到2022年和2030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分别达到53%及以上和90 %及以上。(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强调早发现、早干预,完善心脑血管疾病监测体系,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量血压制度,建立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制度,扩大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筛查覆盖面,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化管理。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培训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提倡健康生活方式,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健康饮食、合理运动、控烟限酒、控制体重等生活方式指导。在重要或人群聚集的场所配备心脑血管疾病院前急救工具包,并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使用的培训。提倡规范治疗,加强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心脑血管疾病患者救治、管理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财政局、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健全县乡癌症防治体系,积极开展健康宣教和癌症危险因素综合防控,突出早期发现、早期干预的重要性,加强防癌知识、定期防癌体检以及规范化治疗的宣传。依托医疗大数据综合决策分析应用,提高肿瘤登记数据质量,为癌症防治提供决策支持。建立高发癌症高危人群机会性筛查机制,推广癌症早诊早治技术,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完善肿瘤诊疗质控体系,建立“单病种、多学科”诊疗模式,规范常见多发肿瘤的诊疗、用药和检查。推动建立专科联盟、医联体等多种形式的癌症专科联合体,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和临床转化,提升癌症诊疗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开展健康教育,加强生活方式干预,提高居民对疾病的认识,养成良好健康行为习惯,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推荐高危人群主动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球菌疫苗,预防疾病发生发展。以合理膳食、适量体力活动、戒烟、加强职业防护和长期治疗管理用药等为主要内容,帮助患者制定健康管理计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肺功能检查仪等相关诊治设备,提高肺功能检查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加强宣传,促进民众全面了解糖尿病知识,提示居民关注个人血糖水平。倡导健康人40岁开始每年检测1次空腹血糖,对糖尿病前期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及生活方式的干预,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加强建议每半年检测1次空腹血糖或餐后2小时血糖,注重膳食营养和科学运动,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能力,逐步实现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工作与上级医疗机构同质化、规范化。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县卫生健康局牵头负责)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讲究个人卫生,预防疾病。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落实艾滋病防治攻坚工程,降低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风险,完善乙肝综合防治服务模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学校结核病,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加强人感染H5N1、H7N9禽流感,非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新发、再发传染病监测、预警及防控等工作。强化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到2022年和2030年,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县教育局、公安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层面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制定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20—2030》,统筹推进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各乡镇要参照组建推进委员会,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逐项抓好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落实重点任务。
(二)广泛动员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中国行动,养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各单位特别是各学校、各村(社区)要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健康产业,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健全支撑体系。从相关领域遴选专家,成立县级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推进健康中国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加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重大举措和进展成效。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的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正面宣传、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考核督查。考核工作由县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部门考核指标,完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做好相关任务的实施落实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要求,建立完善考核指标框架。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各乡镇要制定本地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附件:1.融水苗族自治县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职责及
组成人员
2.融水苗族自治县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考核办法
3.融水苗族自治县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附件1
融水苗族自治县
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统筹推进健康融水行动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按年度研究部署行动推进的重点任务,并协调推动各地各相关部门工作落实。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成人员
主 任: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县长担任;
副主任:分别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卫生健康工作的副主任、以及县卫生健康局、教育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各1名主要领导担任;
委员: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医疗保障局、融水生态环境局、总工会、团县委、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柳州市烟草公司融水营销部、融水汽车总站、融水火车站等相关部门单位各1名分管领导;以及相关领域专家、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代表若干名(具体人员由推进委员会按程序确定);
委员会设秘书长1名,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卫生健康工作的副主任兼任。
三、其他事项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承担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与爱国卫生有关工作的衔接。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1名副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专家代表等担任。
推进委员会成员因工作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推进委员会主任批准。
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融水苗族自治县推进健康中国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附件2
融水苗族自治县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和《“健康广西2030”规划》《健康广西行动实施方案》《健康柳州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推进融水苗族自治县健康中国行动监测和考核,保障健康中国行动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健全监测和考核工作机制
融水苗族自治县健康中国行动监测和考核工作在推进委员会领导下开展,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考核工作,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推进和监测,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提供技术支持。
推进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领导推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及时处理跨部门、跨地域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建立指标体系,并组织监测和考核;根据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适时调整监测和考核指标、内容。
县直及驻融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职能,积极研究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重大问题,及时落实具体政策措施,开展监测和评估,并按要求将监测和评估情况报送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专项行动工作组。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根据健康中国行动部署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地监测和考核办法。
二、加强监测评估
(一)监测主体。监测评估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各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监测评估,并报送监测评估结果,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要求制定本地区监测评估办法,开展监测评估并上报各专项行动工作组。
(二)监测内容。以健康中国行动考核指标框架和现有信息数据为基础,根据融水经济社会发展和健康中国行动推进情况,依托各部门数据信息工作渠道、互联网和大数据,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监测主要内容包括:各专项行动主要指标(包括结果性指标、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政府工作性指标)的年度完成情况,专项行动目标实现情况,个人、社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结果运用。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推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并通报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三、做好考核工作
(一)考核主体。考核工作由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撑。各部门结合部门实际推进落实、细化工作任务,组织考核;各乡镇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针对的考核办法,并细化落实到具体地方和单位。
(二)考核内容。围绕健康广西、健康柳州、健康融水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健康中国行动年度推进重点工作要求,同时兼顾数据的可获得性,建立年度考核指标框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开展考核工作时,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完善。
(三)结果运用。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综合考核结果经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附件3
融水县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考核 依据 | 序号 | 指 标 | 基期水平(2019年) | 2022年 目标值 | 2030年 目标值 |
《“健康广西2030”规划》 | 1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6.8 | 77.8 | 80 |
2 | 婴儿死亡率(‰) | 4.55 | ≤5.0 | ≤4.0 | |
3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5.88 | ≤6.5 | ≤5.0 | |
4 |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 18.96 | ≤17 | ≤11.5 | |
《“健康广西2030”规划》 | 5 |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87 | ≥90 | ≥91.5 |
6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5.11 | ≥22 | ≥30 | |
7 |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 34 | ≥37 | ≥40 | |
8 |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3.2 | ≤15.9 | ≤13 | |
9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1.49 | 2.8 | 3.1 | |
10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8 | 27.5 | 25 | |
《健康中国行动》和相关规划文件 | 11 |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 未建立 | 实现 | —— |
12 |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 未建立 | 实现 | —— | |
13 | 产前筛查率(%) | 88.87 | ≥80 | ≥85 | |
14 |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 98.90 | ≥98 | ≥98 | |
《健康中国行动》和相关规划文件 | 15 |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 未统计 | ≥80 | ≥90 |
16 |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 30 | ≥50 | ≥60 | |
17 |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 100 | 100 | 100 | |
18 |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 1 | ≥1 | ≥1 | |
19 |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 45 | ≥70 | ≥90 | |
《健康中国行动》和相关规划文件 | 20 |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 40 | 80 | 90 |
21 |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 -- | 明显 下降 | 持续 下降 | |
22 |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0 | ≥53 | ≥90 | |
23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75.69 | ≥60 | ≥70 | |
24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75.25 | ≥60 | ≥70 | |
25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 100,65 | 100,70 | 100,80 | |
26 |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7.12 | >90 | >9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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