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6753704950Y/2022-42922
- 主题分类:
- 科技;林业;农业、畜牧业、渔业;工商;质量监督;标准;安全生产监管;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水利
- 发文单位: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标 题:
- 融政办发〔2022〕33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创建自治区级林下经济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办发〔2022〕33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6月22日
-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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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解读
融政办发〔2022〕33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创建自治区级林下经济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政办发〔2022〕33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创建自治区级林下经济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融水苗族自治县创建自治区级林下经济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创建自治区级林下经济
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10部委《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油料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农经〔2020〕175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自治区级林下经济示范县创建方案(试行)的通知>》(桂林改发〔2021〕3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林下经济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全县发展壮大林下经济产业,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融水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扩规模、优品种、调结构、提质量、拓市场、增效益”总体要求,科学规划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下经济向特色化、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重点打造建设一批具有县域特色的林下经济优势产业,促进林下经济由分散向集聚、低端向高端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的发展目标。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将林下经济产出规模大、管理水平高、产品质量优、带动能力强、乡村振兴建设效果好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社,选出5个基地优先安排项目扶持资金,代表我县参加自治区级林下经济示范县验收。力争在2024年前建成自治区级林下经济示范县。
三、主要工作任务
力争到2023年,我县林下经济产值占林业总产值(不包括第二产业)的10%以上,连续3年林下产品销售额达5000万元以上,优势品种林下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达2000亩以上的项目(基地)达5个以上,并优先安排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如示范基地生产道路、临时管理房及蓄物房、供电、供水和滴灌网管布置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县域内建设至少有3家以上,经营主体为单位的自治区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按照“规模发展、特色布局”的要求,使林下经济在促进“一乡一业”“一县一特”取得显著进展,种植、养殖基地带动农户发展林下经济2000户以上,有一定品牌效应,其产品在自治区内有一定影响力。
四、推进工作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我县启动创建“自治区级林下经济示范县”,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开始收集相关佐证材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8月至2023年8月)。组织参加评选企业完成林下经济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达2000亩以上的项目(基地)达5个以上,并且林下经济产值占全县林业产业总产值的10%以上,连续3年林下产品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同时建设有3家以上自治区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按照“规模发展、特色布局”的要求,种植、养殖基地带动当地农户发展林下经济2000户以上,有一定品牌效应,产品在自治区内有一定影响力。
(三)申请验收评定阶段(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全面总结项目建设成效和经验,认真完善项目建设中存在薄弱环节,争取一次性通过自治区林业局审核和验收,入选自治区级林下经济示范县。
五、强化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创建自治区级林下经济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欧海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何明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梁太坚县林业局局长
成员:梁庆传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路运琦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陶波县财政局副局长
黎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莫子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银杰显县水利局副局长
毛焕生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永琼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梁太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梁树杰县林业局副局长
罗凤宽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胡春礼县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梁太坚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梁树杰同志担任,成员从县林业局相应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六、强化财政支撑
加大对林下经济产业资金投入,落实林下经济配套用地、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相关政策。结合开展招商引资,引进自治区级以上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参加项目建设,引导当地特色林下种养能手、大户实施项目,鼓励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参加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并给予资金扶持,建立与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相配套的种苗供应、生产加工、仓储物流、销售网络、技术培训等产业链条。
七、强化科技支撑
林下经济技术指导专家团队中,聘请专业高级职称业务人员3人以上;拥有林下经济相关产品标准、专利、项目成果等3个以上;在生产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行业的标准或规程,鼓励制定区域品种的团队标准、企业标准以及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与林业、农业、畜牧业等市级以上科研院所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大新品种引进和培育力度,切实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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