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6753704950Y/2022-32968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8月16日
- 标 题:
- 融政办发〔2022〕47号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办发〔2022〕47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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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2〕47号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融政办发〔2022〕47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融水苗族自治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6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
(2021—2025年)
为推动融水苗族自治县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及其成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柳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融水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全县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工作回顾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地方志工作正确导向。全县地方志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的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依法修志、依法治志,紧扣服务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主业、修用并举,全面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并取得一定成绩。
(二)加强前瞻谋划,为全县地方志事业“十四五”发展奠定基础。积极争取县人民政府支持,组织编制“融水县第三轮县志编修目标任务细化方案”,积极为全县地方志事业“十四五”发展谋篇布局。
(三)聚焦三大方向精准发力。一是聚焦修志编鉴主业,全力推进二轮修志扫尾和年鉴编纂全覆盖。编修《融水苗族自治县志(1996—2005)》先后通过了三级评稿和审验;组织编写出版《融水苗族自治县历届人大会议重要政府工作报告资料汇编》《融水风物》和每年的季刊《融水大事摘编》等书籍资料;编写的《融水年鉴》实现一年一鉴出版发行。按时完成市、区地方志研究室交办的地情资料征研上报工作。二是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动地方志事业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三是聚焦队伍建设这一根本,努力为地方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存在问题及困难。全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为地方志工作提供的基本保障落实不够到位,依法治志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编纂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不够充分,修志为用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专业修志人员结构有待优化,存在断层断档现象,业务素质亟待提升。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的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以存史、资治、育人为目标,坚持依法修志、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修用结合的原则,以志鉴编修为重点,以服务中心大局、服务社会为方向,为全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融水篇章贡献方志力量。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第三轮县志编修全面启动,综合年鉴编纂持续开展,乡村史志编修为乡村振兴“铸魂”示范效应初步彰显,旧志古籍整理和地情资源开发利用深入开展,方志馆建设稳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地方志事业保障机制全面构建,地方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用进一步加强。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第三轮县志编修。从组织推进、框架设计、资源调配、质量把控及系统管理等方面,认真抓好首轮和第二轮修志总结评估,科学编制第三轮修志规划。根据国家、自治区、柳州市的统一部署,适时启动第三轮县志编修。推动地方志书编纂拓展延伸,加强对部门志、行(专)业志编纂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
(二)持续开展综合年鉴编纂。推进综合年鉴编纂常态化,持续巩固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成果。探索年鉴编纂出版新方式,缩短综合年鉴编纂周期。加强对行业年鉴、部门年鉴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推进年鉴编纂向各界拓展延伸。
(三)推动乡村史志编修,彰显乡村振兴“铸魂”效应。结合乡村振兴“铸魂”工程建设,组织和指导乡镇村史志编修工作开展,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发挥地方志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作用。
(四)持续开展古籍整理和地情文献收集、整理和编辑出版。深入挖掘融水地方历史文化资源,将县域旧志纳入《广西历代方志集成》整理体系推进落实,进一步做好古籍、历史档案资料整理、地情文献著述编辑出版工作。探索一体化创新模式,推动地方志资料年报、地方志书资料长编与志鉴编纂的有机融合,夯实第三轮地方志书编纂资料基础。
(五)提高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发挥地方志资源在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拓展地方志资治渠道,持续推动“方志文献进基层”品牌建设,努力提高方志文化受众面,推动全社会读志用志,培育地方历史情愫。
(六)加强地方志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地方志专家库,广泛吸纳各领域专家学者和熟悉地情的各界人士参与地方志工作。以地方志理论研究、工作研究与创新实践,带动地方志工作队伍业务素质有效提升。构建培养和激励机制,打造一支专业齐全、结构合理、专兼职结合的地方志人才队伍。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领导高度重视是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的关键所在。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政府工作任务,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法治保障。推进依法治志是全面做好地方志事业的根本保障。要强化依法治志意识,切实推动《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贯彻落实。认真履行“一纳入、八到位”的要求,依托坚实的法治,依法修志、管志、用志,保障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制度是促进地方志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进一步健全地方志机构主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的地方志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地情资料收(征)集及管理、修志编鉴主编(总纂)责任制和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制度。明确以问题为导向,大力改革创新,形成先进经验,固化为制度保障,为不断攻坚克难奠定基础。
(四)经费保障。加大经费投入是地方志事业取得成效的重要条件。要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承编单位要将修志编鉴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确保工作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为地方志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效保障。
(五)宣传保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是扩大地方志事业影响的有效形式。地方志事业要走出“闭门修志”的误区,加大宣传力度,与社会各界有机互动,不断拓展发展空间。为全民修志、全民用志驶舵把航。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16日印发